这个男孩被他同学的父母打了
9岁男生被同学家长拖拽殴打施暴者竟是女同学的母亲和外婆……虽然事件已经过去五个月了,但四川宜宾市民罗(音)一想到儿子被打,仍心有余悸。这几天,涉案学校的负责人和处理红星记者在调查采访中接触到的纠纷的派出所民警,对家长在学校的暴力行为感到震惊和无法理解。
今年5月26日上午,母亲王某与宜宾某私立学校三年级一班女生罗某琼将罗女士9岁的儿子梅从三楼教室拖至一楼,用掌掴和击打头部的方式对梅进行猛烈攻击,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和心理阴影。
事发后,宜宾市公安局徐州分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介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罗某某行政拘留十天,罚款500元。经王某、罗某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宜宾市公安局裁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但是,在拘留前,王提交了医院诊断报告,证明他怀孕,拘留没有执行;罗某琼的行政拘留已经完成。
打了一个女同学,
儿子遭到女同学家长的报复和殴打
据被殴打学生梅的家长罗女士说,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他们以每年4万元左右的费用将儿子梅送到宜宾的一所私立学校。
今年5月25日,罗女士看到儿子的同学小艺的奶奶说儿子在家长群里打小艺。“我以为我确定我儿子错了。我立即联系了孝义的母亲王道歉,并提出送孝义去医院检查。”
罗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王说:“我给饶老师打电话说了这件事。如果明天早上还不舒服,先去医院。如果早上什么都没有,那就早上观察。”
罗女士回忆说,第二天早上,她在微信上询问王,关心小艺的身体状况,但王没有回答。同一天上午,罗女士接到学校通知,的母亲和奶奶已经到校。在带梅去一楼办公室的路上,梅摔倒了,萧艺的奶奶扭伤了脚。
5月25日,罗女士与王聊天
罗女士告诉红星记者,她和丈夫立即赶到学校再次向王和他的母亲道歉,梅也向小艺道歉。由于孩子在学校生活,罗女士在处理完纠纷后离开了学校。直到5月29日星期五,梅回家,她才抱怨他被小艺的妈妈和奶奶拖下三楼,被打。
聊天截图5月26日,罗女士并不知道儿子被打
“那时候,我还在上课。两个大人把娃娃拖出教室,娃娃没走。他们使劲拖,孩子摔倒在地上。他们继续拖着。鞋子被拽下来,奶奶捡起来打在娃娃头上。后来遇到一个外教,制止了他们打人的行为,把阿美带走了。”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后获得的监控视频让她感到无比愤怒:不仅家长王女士没有说实话,就连学校也故意隐瞒真相。
罗女士说,这件事给儿子带来了很大的心理阴影,经常半夜醒来大哭。不得不中断学业,去成都接受心理咨询。这学期重读初三。“后来派出所说要拘留两个打人的父母,其实只拘留了他们的奶奶罗某某。王没有被拘留。他们给出的理由是王怀孕,不能拘留。”
校长:老师没有护送梅到一楼。
两名挨打的家长被禁止上学
10月20日下午,针对家长罗女士反映的相关情况,该私立学校校长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陈校长承认,这是他从教30多年以来,第一次在学校遇到家长殴打学生的事情。“两位家长不应该。”
据陈校长介绍,女生和男生May是同班同学,平时没有什么冲突。5月25日,在休息期间,梅不小心用胳膊肘撞上了易。萧艺受伤了,他告诉了老师,老师告诉父母,那天父母之间没有争执。
事发当晚,小艺告诉寄宿老师,她在被撞的地方感到疼痛,寄宿老师通知父母第二天带女儿去医院检查。5月26日上午,孝义的母亲王某和奶奶罗某琼来到学校,通过门卫室核实身份,核对登记,确认是学生家长,前来接学生就医,随后被允许入学。
陈校长告诉红星记者,当时高三一班的学生正在上数学课,家长让小艺走出教室,通过数学老师去医院。就在小艺收拾东西出门前,情绪激动的家长看到了阿美,把阿美叫出了教室。但是,看到是小艺的父母后,阿美不愿意去,于是两个父母强行拖着阿美。
陈校长说,拖梅的过程中,梅倒在地上,父母继续拖,小艺的奶奶也打了梅。然而,家长的行为很快被发现,并被一名老师阻止,老师把梅带离现场,以防止学生再次受伤。之后学校通知双方家长解决问题。
陈校长表示,事发后,5月份家长报警,学校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并提供了完整的监控录像。后来,梅没有回学校,但学校老师很关心他的身心健康。学校还安排心理咨询老师给初三一班20多名学生进行心理咨询。特别是对萧艺,他给予了特别的辅导。
陈校长说,这次事件老师做得不好的地方是,要把May护送到一楼学生发展处,交给专业老师。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调整了31班班主任和学科老师,禁止王某和罗某琼两位家长再次入学。
陈校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父母的鲁莽行为不仅给梅带来了身心伤害,也给孩子小艺带来了心理阴影,令人遗憾。陈校长表示,家长在5月下旬提出转学请求,学校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按规定退还相关费用。
相关学校提供的书面信息
警察:他们被拘留了10天。
然而,女孩的母亲因为怀孕没有执行
据罗女士回忆,在观看了学校监控后,她果断报警,宜宾市徐州区公安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警力处置。在获得学校监控录像后,警方立即表示,两名家长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以拘留。
“殴打他人最多可以拘留十五天,派出所拘留十天。我认得他们。但最近我了解到,派出所只拘留了的奶奶罗某某,并没有拘留他的母亲王。“罗女士质疑警方拒绝拘留王是因为她怀孕,并怀疑王是否真的怀孕。
对此,宜宾市徐州区公安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所长肖向春和办案民警周俞林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警方表示,在询问当事人并获得学校的监控录像后,发现两名成年家长对受害者的暴力行为恶劣,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依法处罚。
7月3日,宜宾市徐州区公安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王某、罗某某在课堂上喊受害者出教室。受害者倒在地上的时候,还是用拖手的方式把受害者拖到一楼。罗某某还打了受害者一巴掌,打了他们的头,造成受害者多处软组织损伤。
罗慕琼行政处罚决定书
王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宾市徐州区公安局认为王、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王、罗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肖向春告诉记者,7月3日,王、罗某某向宜宾市公安局书面申请行政复议。“这是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办案民警周俞林介绍,8月21日,宜宾市公安局维持了徐州市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决定。当派出所通知两人执行拘留时,他们声称在其他地方。回到宜宾后,拘留期限最终确定为8月31日至9月10日。但王提供了三级医院的验孕报告,警方按规定将王送到徐州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进行了验孕,确认确实怀孕。
“我们把人和案件材料送到看守所后,看守所审查后,王是依法不能拘留的合法情况,所以他发出了不拘留的通知。”周俞林告诉记者。肖向春表示,这起事件暴露了涉案学校管理的漏洞,并已依法约谈学校领导,要求学校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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