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市中心支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以填补相关领域监管的不足,规范大额现金的使用,遏制使用大额现金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大额现金管理的一般要求是“保证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大额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现金实物交接的柜台业务,包括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监管规避行为制定防范措施。
河北省私人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10万元(含),公共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含)。即1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取款和50万元以上的单位存取款需要预留登记,取款注明用途,存款注明来源,纳入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支持和共享。
据报道,近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发展迅速,但流通现金总量稳定,大额现金交易量持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交付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的领域、群体和时期,现金流量的综合效率不高。为了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对大量现金的管理,以确保合理需求,遏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使用大量现金犯罪提供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在现实生活中,私人账户10万元大额现金管理的起点不会明显影响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一、目前国内有现金、票据、转账、在线、移动等多种支付方式,多样化的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公众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第二,绝大多数公众的日常现金使用量会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的起点。第三,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公众的存取自由。只要客户按照规定履行注册义务,大额准入不受限制。第四,对于主动要求现金服务的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提前采取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已制定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建成大型现金业务信息系统,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供相关服务。严格控制河北省个人10万以上存取款登记管理,确保大额现金管理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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