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为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近日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令第157号),新程序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处理
据悉,《程序规定》已于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进一步规范执法、促进便民利民为立足点,《程序规定》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第一,交通违章者可以跨省跨地处理场外交通违章。根据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任何一个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实施行政处罚。
这项措施将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和云南试点,并于6月底在全国全面实施。
1.《交通违法行为可异地处理 怎么操作》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交通违法行为可异地处理 怎么操作》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909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