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毒杀人案16年前重审无罪
16年前的4月1日,“吴春红中毒案”在河南高院宣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吴春红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这个判决是最终的。撤销以前的刑事判决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吴春红的律师李长青说,他对判决感到满意,认为这是客观公正的。他介绍说,当法官说他无罪时,吴春红非常激动,泣不成声,并一再感谢他。李长青说他将来会帮助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
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民权县周刚村2名儿童毒鼠强中毒,1人死亡,1人受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嫌疑人,并因小事投毒报复。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三次判处吴春红死刑,缓期执行。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多年来,吴春红和他的家人一直在抱怨。自入狱以来,吴春红拒绝认罪和减刑。
1.《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具体情况是什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具体情况是什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918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