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取消村庄社区封闭、恢复市场运行和交通秩序的实施意见》。
1.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全面取消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公路和省内农村公路设置的检疫站,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封锁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取消不合理的劝车劝人措施,确保省内路网畅通。在中危区、高危区确需设立公路检疫站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全省各类交通,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邮轮出租车、网络出租车)将全面有序恢复。运输站场和车辆将严格按照《客运站场和车辆卫生防护指南》实施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并按规定控制载客率。
2.取消对乡村团体和社区的关闭
除14天内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庄和社区外,所有关闭将被取消。对来陕西和回陕西的人进行“健康陕西二维码”的查询和追踪;督促重点地区的流入人员在家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如果发现发烧等症状,立即报告,并指定专人送到最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严格清洁公共场所,继续在电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实施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
3.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低风险地区要尽快恢复生产,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中等风险地区应主动开展工作,为尽快全面恢复工作和生产创造条件。不得为企业复工复产设定条件,不得采取批准或备案等方式拖延启动时间。
4.恢复市场运作
全面恢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等市场经营。所有场所应定期通风消毒,设置临时隔离区,对员工进行个人防护培训和健康监护,人员应分流分散进食。各类宾馆、饭店应当建立居民健康二维码检查制度。
5.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
除国家统一要求外,低风险地区应全面开放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中等风险区域应有序组织和开放。有序打开社会公共服务窗口,落实预约和限流措施,防止人群聚集。
6.搞好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以任何理由拒绝治疗。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推广网上预约服务。
7.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市、县(区)、街道、镇、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落实详细防控措施。
8.强化重点场所防控责任
全面落实各行各业的疫情防控责任,对地铁、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文化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相对封闭的公安司法拘留场所、地下矿山、生产车间等,定期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9.强化个人健康管理责任
加强健康教育,落实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如遇发热、干咳、疲劳、腹泻等。,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调查,不随意走动,并及时向村(组)、社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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