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尽管官方调查结果已出,但近日,却有一些网络传言在散播。记者搜索发现,在多个网络平台中,有网友发布聊天截图等图片,并“深扒”女乘客细节:“在长沙做人力资源工作可以月入两万多元?”“一个刚出校门的女孩就能做人力工作?”由此脑补出一个“疑似杀猪盘的反转故事”。

北京日报在评论文章中称,通过“天眼查”等平台的检索结果证明,流言中的推测都是无稽之谈↓

我们真正应该讨论反思的,是平台系统和外部监管的完善。放着正事不谈,却揪着已故女孩说三道四,着实跑偏了方向。更何况,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逝者为大”,避免无风起浪,既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尊重,也是避免往其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不少网友也表示:不要本末倒置、模糊焦点!

此外,货拉拉的安全问题也引发关注。3月11日,在货拉拉发布安全整改举措公告两周后,货拉拉宣布上线行程录音功能并试运行车载设备。

据澎湃新闻消息,货拉拉方面对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完成的具体举措和对应进展是:跟车/搬家订单的全程录音功能上线;承载录像和信息采集功能的“安心拉”智能行驶记录仪,已开始在长沙装车进行产品验证,试运行和优化后逐步向全国推广;其他整改措施也正按计划推进。

对于行程录音功能,货拉拉方面介绍,该功能覆盖平台全部车型,司机抵达装货地后即自动同步开启录音。行程中只要App保持运行,录音即可持续,卸货完毕后录音结束并自动上传云端保存7天,对于疑问订单或纠纷订单,将适当延长保存时限。

与此同时,货拉拉自研的“安心拉”智能行驶记录仪已在长沙进行小规模装车试验。“安心拉”通过多路摄像头、GPS 等传感器全方位采集车内环境和货物数据,获取更多订单内实时信息,并且与货拉拉App联通。

停止受害者有罪论!

货拉拉女用户车莎莎坠亡的真相,终于要揭开了。

3月3日,长沙警方通报了这一案件的调查结果,司机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准逮捕。警方对车莎莎出事的过程,表述为“从车窗坠车”。而此前,货拉拉通报此事时称之为“用户跳车”。

警方的侦查解开了此事的多处疑团:司机周某春的确多次偏航绕道行驶,他与车莎莎发生了口头争执但并无肢体冲突;在车厢内,周某春应该未实施猥亵、性侵等暴力行为;车莎莎从车窗坠落时,周某春没有紧急刹车,也未采取制止措施。

车莎莎是一名湖南女孩,2021年2月6日晚通过货拉拉搬家时,她在跟车途中从车上坠落死亡。事发半月后长沙警方重新勘查现场。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涉事网约车平台货拉拉,则公开致歉并承诺进行安全整改。

警方的通报显示,司机周某春与车莎莎当时从长沙天一美庭小区出发,驶往梅溪湖国际公寓。货拉拉App导航总里程11公里,路上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司机偏航后的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行驶时间可节省4分钟左右。

事发后,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发现,周某春驾车偏航绕行的旺龙路、佳园路、林语路等路段,光线昏暗,没有路灯照明。附近居民和社区干部介绍,由于红绿灯较少,当地人经常绕行这几条小道。

周某春向警方供述,他当时为了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所以更改了行车路线。

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与用户车莎莎之间的矛盾,在货车出发之前,就出现了征兆。

周某春交待,事发当晚两人见面后,他询问车莎莎,除了货车运输,是否还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车莎莎拒绝了。她自己一个人搬东西,先后15次从一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这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莎莎没有理会。

出发后,车莎莎坐在货车的副驾驶座位。周某春又问,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这一次也被车莎莎拒绝了。

警方通报显示,在偏航行驶的过程中,车莎莎两次提出车子偏航了。周某春起初未搭理,然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莎莎不满。货车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莎莎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

当时是晚上9点多,车上仅有车莎莎和周某春两人,车辆偏航行驶后的路段比较昏暗。有网友分析,当时车莎莎可能预感到人身安全的危险。

由于事发时车内仅有两人,而司机多次偏航且路段昏暗,有网友质疑,车莎莎坠亡前是否受到猥亵、性侵或者暴力殴打?

车莎莎的死亡,直接原因是头部受伤。法医检验认为,她的死因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现场勘查结论显示,在涉事货车的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

此外,经法医学检验,车莎莎的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

上述法医检验和现场勘查表明,事发前,周某春与车莎莎应该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出事的时候,车莎莎是怎么从车窗坠落至车外?

警方的现场勘查表明,涉事货车的驾驶室空高136厘米,副驾驶室地板距车窗框最下沿72厘米;车莎莎坠落的副驾驶车窗尺寸为:上宽35厘米、下宽64厘米、高45厘米。

为还原车莎莎坠车过程,专案组以与车莎莎个体特征相近人员为实验对象,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室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结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事发后,周某春曾称,车莎莎是自己从车窗跳车的,货拉拉发布的声明也称这是一起用户“跳车”事件。而警方此次公布的调查结果,未对车莎莎是否主动跳车进行具体定性。侦查实验显示,不排除车莎莎当时是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导致其从车窗坠落。

舆论的持续关注之下,长沙警方高度重视此案。2月6日车莎莎坠亡后,司机周某春曾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时警方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发半月后,警方重新勘查现场、展开侦查。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3月3日被批准逮捕。他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付其运介绍,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该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车莎莎坠亡过程中,司机周某春存在什么过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长沙警方的通报显示,事发前,车莎莎多次质疑司机偏航,但司机周某春起初未予理睬,后来又以恶劣口气表露对她的不满。车辆最后一次偏航绕行后,车莎莎再次质疑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

在这种情况下,周某春发现车莎莎从副驾驶的座位上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

警方在现场勘查发现,事发地面无明显刹车痕迹。

车莎莎坠落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她躺在地上,头部出血。周某春拨打了120和110。昏迷的车莎莎被医护人员接到医院抢救,三天后死亡。

如今,38岁的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将被依法追究刑责。而参加工作才一年多的车莎莎,这个向父母承诺明年带男友回家的女孩,人生停格在了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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