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制度改革,选拔优秀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保修生的文件精神,我校在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修生。具体方法如下:

招募对象

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我校保送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从2017年1月20日至2月17日,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准确填写、提交成功并打印《兰州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

(二)邮寄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按照下列顺序在左侧装订成册(无需单独封面),报名材料包括:

1. 兰州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个人申请(由本人亲笔书写);

3. 学生个人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档案复印件;

4. 获得保送生资格的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获奖材料。

请在2017年2月18日前(以寄件日为准)将以上书面材料通过邮局EMS(特快专递)寄达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内件品名:中学生保送生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2017年2月23日左右通过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的下一步考核。

(二)考核测试

报名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核。

1.测试内容

笔试:语文、数学、外语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2.测试时间

2017年3月4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测试地点:兰州大学校园内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信息。

(三)资格确定

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和保送生测试成绩,结合教育部公布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结果,考生可在测试后1周左右登录兰州大学招生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录取政策

(一)参加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竞赛获奖的保送生原则上录取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相近的专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

监督办法

(一)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我校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如不具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保送生资格,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则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兰州大学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若生源省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区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先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兰州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报名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42室(招生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报名时须交验材料

1.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兰州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甘肃籍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的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非甘肃籍考生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3.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6.高中阶段参加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打印的运动员个人资料。

(四)报名考试费200元。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一)专业测试时间

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

(二)专业测试地点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田径场、体育馆。

(三)专业测试内容

田径

(1)分主项和副项进行测试(评分参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生必须报考两个单项,分主项和副项(考生自选),主项成绩占90%;副项成绩占10%,两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

(2)竞走项目男女主项均为10000米,副项为5000米。其中主项占80%;副项占10%;主、副项技术评分占10%,三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

武术

(1)专项测试

①拳术1套(满分值100分)。

②短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

③长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

④报考太极类的考生,除太极拳、太极剑必考之外,还需报考一项太极规定套路或传统太极套路。

⑤报考对练项目的考生,除考对练项目外还需在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个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测试。

(2)总分计算说明

总分为三项考试内容得分之和。

排球(女子)

(1)专项素质测试(占总分的20%;专项素质测试具体单项评分参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攻手及接应:

①助跑摸高(占总分的10%)。

②3米移动(占总分的10%)。

自由人:

①立定跳远(占总分的10%)。

②3米移动(占总分的10%)。

(2)专项技术测试(占总分的80%)

攻手及接应

①10次发球:15%

②10次一传:15%

③10次传球:15%

④10次扣球:15%

⑤比赛:20%

自由人:

①10次垫、传20%

②10次一传:20%

③20次防守:20%

④比赛:20%

(3)总分计算说明

总分为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占总分的20%)加专项技术测试(占总分的80%)成绩之和。

专项测试之前,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者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含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学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考试。

(二)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运动员称号之一,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搞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相关事项如下: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

2.考试大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3.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

4.考试安排: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5.合格线划定:我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标准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国家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我校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该类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此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未获得免高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分两个层次录取:

对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对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注: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规定的部分本科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要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监督办法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专项测试成绩由测试工作人员、监测工作人员及考生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三)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符合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三)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电话:0931-8912116,8912748

传真:0931-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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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招生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设计素养和较高实践水平,能从事媒体策划、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包装及企业形象设计、品牌推广等的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人才;培养以视觉传达为基础,数字媒体艺术为核心,多学科交叉渗透,拓展延伸,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开发等领域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文字设计、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设计以及角色造型设计、CG艺术创作、互动媒体设计等。

环境设计

培养具有深厚艺术设计修养和较强设计实践能力,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以前沿的设计思维推进人类生存空间品质的不断优化。培养具有扎实的艺术设计基本功与专业基础理论,具有开拓性创新思维和较强的设计组织协调能力,能从事各类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规划设计等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有:世界现代设计史、西方建筑史、中国建筑史、设计管理、内外部空间设计、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快速表现、设计表达、建筑环境设计、室内环境设计、家具与陈设设计、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公共设施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方向)

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基础和艺术理论基础,掌握数字技术在影视艺术领域、网络多媒体艺术领域中的应用原理、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获得系统的数字艺术创作训练,发挥文字、图形、影像、声音等元素的综合媒介效应,能利用先进的数字媒体技术手段来进行数字影视节目制作、CG创作、网络多媒体艺术设计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动画艺术概论、数字媒体艺术概论、建筑漫游、数字动画技术前沿、数字影像基础、角色造型设计、动画原理与技法、插图设计、CG艺术创作、场景设计、影视声音艺术、网络多媒体设计、三维动画基础、导演基础、定格动画、分镜头研究、剪辑艺术与实践、互动媒体设计、雕塑与三维造型、影视包装、设计管理、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等。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

培养具有宽阔音乐视野,深厚文化素养,扎实理论基础,过硬演唱技能,能够在文艺团体从事声乐表演、或在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或从事音乐文化管理和音乐研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包括美声唱法、民族与民间唱法等。主要课程有:声乐、合唱、指挥、音乐美学、中西方音乐史、音乐鉴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基础、艺术指导、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歌曲作法、舞台表演、正音台词、综艺主持、形体训练、意大利语音、民歌鉴赏、音乐心理学等。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方向)

培养掌握较高的器乐独奏表演技能和乐队合奏技能,具有系统的音乐理论基础和良好文化修养,具备现代音乐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和音乐文化管理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成为适应社会音乐专业演出团体、音乐科研机构、音乐教育机构需要的表演、管理、研究和教学人才。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琵琶、二胡等。主要课程有: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器乐演奏、重奏、合奏、钢琴艺术指导、钢琴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试唱练耳、和声、曲式、舞台表演、综艺主持、第二乐器选修、形体训练等。

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2017年在全国计划招生145名。

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设计学类专业:招生80名。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方向),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选拔分流。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65名。包括声乐30名(包含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器乐35名,其中包括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弓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乐器(单簧管)、民族乐器(二胡、琵琶)。

二、分省区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各省区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达到下表原则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在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最低要求不含自选加试成绩。

具体分省计划和报考要求如下:

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931-8912159)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招生办),8912264、5292264(艺术学院)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招生办)

邮编:730000

E-mail: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网址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兰州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为兰州大学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是一个专业起点高、充满艺术活力的学院。学院依托百年学府的深厚文化积淀和学科优势,汲取地区丰厚的传统文化,探索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新型艺术学院办学模式,培养专业过硬、视野开阔、思想敏锐、学养完善的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专业艺术人才。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多数教师有在维也纳国立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乌克兰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密歇根大学美术学院、俄罗斯赫尔岑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国内外著名艺术院校攻读学位或进修学习的经历,学院还聘有国内外兼职教授16人。学院设有美术与设计研究所(下设视觉传达专业研究室、环境艺术设计研究室、数字媒体艺术研究室、基础造型研究室)、音乐研究所(下设声乐研究室、键盘与管弦乐研究室、民乐研究室、基础理论课研究室),拥有音乐学学术学位硕士点及艺术学专业学位硕士点(包含音乐专业硕士、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并建有视觉传达、环境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的国内外艺术交流实践平台。学院现有在读硕士生55人、本科生505人。

学院一贯重视教学工作,牢固确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的生命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一批教师荣获“甘肃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先进个人”、“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 “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甘肃省科研成果奖”,“金钟奖”“全国室内设计大赛”等奖项,部分教师在中国音协主办的全国音乐赛事、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中获奖。

学院历来重视科学研究,近5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社会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共16项,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及各类横向项目36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共计140余篇。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学校大力支持下,目前已与美国、英国、韩国及港澳台高校的艺术学院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互派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互派学生交流培养。每年都有十余名学生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学习。近五年来,学院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室内设计艺术周暨 CIID2015年(甘青)年会,“西域风情——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师生展览”美国巡展,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金钟奖”甘肃赛区音乐大赛、“中国好声音”海选赛等活动。学院学生专业合唱团赴多国参加演出交流活动;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赴西亚四国交流演出;学院先后邀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郑曙旸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尹沧海、中央音乐学院声歌系教授赵登营先生、美国玛斯金姆大学教授、孙焱博士、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陈瑞华教授等多名专家来我院讲学或举办讲座。

学院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国内外及省内外声乐、器乐、舞蹈、平面设计、环艺设计、书画创作等专业大赛中获奖超过500项次。学生专业合唱团分获第四届、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室内乐组银奖,钢琴、手风琴、小提琴、琵琶、二胡等器乐以及声乐表演在“金钟奖”和“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多次获得殊荣。平面设计、包装设计、摄影作品、书画作品等多次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设计比赛”、专业“美展”中获奖。多年来,学院培养的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2016年,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62%。

学院办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拥有建筑面积10000余平米的艺术大楼,内设音响一流、舞台设施齐全的600座席音乐厅、500平米练功厅、800平米美术展厅,设有数码钢琴教室、印刷工艺试验室、3D扫描与打印实验室、环艺设计实验室、电脑设计教室、天光画室、多媒体教室、MIDI制作教室等共计40余间及琴房80余间。学院毕业生曾在国内外的高校、部队、专业院团、新闻媒体、研究所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和就业,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2017年,学院计划面向全国招生145人。充满活力的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热情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学校所在地兰州居大陆腹地、处黄河上游、为西北重镇、乃山水美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多民族文化在这里交汇,是兴学育才上选之地。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科学研究素以基础研究见长,同时广泛开展应用研究。兰州大学积极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世界40个国家和地区的243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合作伙伴遍布亚、美、欧、非、大洋洲,在海外建有3所孔子学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兰州大学将以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秉承“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了做好我校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计划通过联合招生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3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我校2017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报名

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內容。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考生应按照《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http://www.gatzs.com.cn)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相关事宜考生可向联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咨询,并索购《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考试

一,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各报名地点备有考试大纲出售,考生可径往索购。

二,考试时间、地点

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当年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录取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根据其成绩择优录取。

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学生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和《兰州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管理。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兰州大学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

七、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2.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3.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5.若本简章中内容与教育部及联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及联招办公布的为准。

监督机制

兰州大学监察处全程参与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工作。

监督电话:+86-931-8912195。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931-8912116、8912748

传真:+86-931-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招生办公室)

附:兰州大学2017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注:2017年招生专业以当年正式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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