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
每个队最多可以有8名选手,队员上衣要有号码,从1日到8日要做。
身前号码10厘米见方,身后号码15厘米见方。场上队长应在上衣胸前有一明显标志。教练员和队员应了解并遵守规则,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如有疑问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请求解释,教练员不得对判定提问异议或要求解释。
教练员和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裁判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动和表现去拖延死球时间或被认为有意延误比赛。
进行
队员场上位置:双方队员各分为前排三名,后排二名。前排左边为4号位,中间为3号位,右边为2号位,后排左边为5号位,右边为1号位。每局比赛开始、场上队员必须近位置表排定的次序站位,在该局中不得调换。在新的一局、每个队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
暂停:每局比赛中,每个队可请求2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只有成死球时经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向第二或第一裁判员请求后才准予暂停。第一裁判员鸣哨后,比赛应立即继续进行。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应予拒绝、并提出警告。第一裁判员已鸣哨发球,队员尚未将球发出或与鸣哨的同时请求暂停,均应拒绝,如第二裁判员在此时间错误鸣哨允许暂停,第一裁判员也不得同意,应再次鸣哨发球。
换人:每局每队最多可替换6人次,一下一上为1人次。某队换人时应由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向第二或第一裁判员提出要求、并说明替换人数和队员的号码。裁判员准许换人时,上场队员应已做好准备并从前场区上下场,如队员未做好准备,则判罚该队一次暂停。
成绩计算
得分:各队遵照规则,将球击过球网,使其落在对方场区的地面上,而阻止落在本方场区的地面上,每队可击球三次(拦网触球除外)将球击回对方场区。只有发球队胜一球时,才得1分,决胜局则不论发球队或接发球队胜一球即得1分。
胜一局:某队先得15分并超出对方2分时,或双方得分成16:16时谁先得1分成17:16时,则该队胜一局。决胜局谁赢得15分并超出对方2分时,即算该队获胜。
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后仍不到场者,作弃权处理,对方则以每局15:0的比分和2:0的比局取胜。各队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弃权和罢赛。否则,取消该队三年内参加公司体育竞赛资格。
动作和犯规
发球
发球队胜一球或接发球队取得发球权时,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由轮转到1号位的队员发球,如没有按发球次序轮转发球,则为轮转错误,必须立即纠正,并判失去发球权。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球被抛出发球队员未击球,球也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允许继续发球。
发球队的队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发球时判断队员的位置错误,应以队员身体着地部分为依据,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球未击出前,同排队员的站位不得左右超越或平行,前后排队员不得前后超越或平行。即4号位队员不得站在3、2位队员的右边,2号队员不得站在2、3、4位队员的前面或平行。否则,应判失球权或对方得分。发球队员与本方5号位队员不受站位的限制。
发球触网算违例,发球和比赛过程中球触顶按违例处理。
击球队员击球时,有意或无意把球接住停在手中或用双臂将球夹住停留时间较长或用手将球顺势冲至停留时间较长再将球送出,判击球犯规。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连续触球多于一次,则判连击犯规(拦网除外)
过中线和触网比赛进行中,队员踏越中线,应判过中线犯规,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网,判触网犯规,因对方击球入网而使网触及本方队员时,不算触网犯规。
进攻性击球(仔细看这一点,这是明显与硬排球运动不同,看下面图A)
队员在后场区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做进攻性击球,但在起跳时不得踏及或踏越限制线,否则即为违例犯规。
队员有前场区,采用攻击力强的扣、抹、压吊动作,将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击入对区、则判犯规。如采用攻击力小的传、顶、挑的动作,击球的底部或下半部,使球具有一定向上的弧度过网不算犯规。
队员有前场区,对低于球网上沿的球,可用任何击球动作将球击入对区。
拦网与过网
后排两名队员不得拦网。如有参加拦网并起到拦网作用时应判犯规。
拦网不算一次击球,还可再击球一次。
不得拦对方的发球和对方队员进入前场区直接击过网的球,只允许拦对方队员在后场区直接击过网的球。
甲方队员完成直接向对方击球前,乙方的手触及甲方地区上空的球时,应判乙方队员过网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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