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正常监督,加强联合执法,进行暗访检查。为了切实推进长江禁渔工作,荆州市渔政法执行监督重点打击8种非法行为和情况,建立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和水生生物保护区“五务厅”,即捕捞渔船、捕捞机构、渔民、捕捞生产、捕捞生产、
八种非法违法行为和情形
注意
一、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
二、从事电力捕鱼、迷魂阵等非法捕捞活动的;
三、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五、制造、销售、购买和使用电力捕鱼渔具及电捕鱼器高压逆变器等配件的;
六、使用船舶、船艇、排筏等水面漂浮物进行垂钓的;
七、使用多杆多钩、一杆多钩进行垂钓的;
八、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的。
据了解,禁捕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07人次,查获地笼192个、拖网7套、电捕设备3套、渔船8只,抓获嫌疑人48名,刑事立案34起,移送起诉7人,移送相关部门行政处罚5人。
来源:荆州日报 通讯员:武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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