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四川乐山天然水域将进入禁渔期。
根据本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禁止捕捞公告》,
今年春季禁渔期为4个月,截至6月30日24时,乐山市内所属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渔业活动。
根据禁渔通告,禁渔期期间,禁渔区内禁止游钓、放养水禽;禁止收购运输销售天然水域的渔获物,各地要加强对车站、码头、餐馆、宾馆、饭店、火锅船、贸易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发现销售运输、收购、经营野生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的,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执法人员表示,
对于沿江钓鱼的:先采取规劝,对屡劝不改的,将会收缴鱼竿,进行罚款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
对禁渔区捕鱼的:将渔船、渔网全部收缴,并对沿江的地笼进行清理。
在禁渔期间一旦发现电鱼、毒鱼、炸鱼行为,一律移交公安进行打击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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