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鱼,捕鱼,钓鱼,是很多男同志的最爱,但江湖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长的丑判得久,长的怪判得快!对于水中的鱼儿,我们是不能随便乱捕杀的,尤其是一些不认识的鱼类,搞不好就是被保护的鱼种,一旦沾上那是相当的烫手,还有可能因此牢底坐穿。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的一位男子就因涉嫌非法捕猎“中华鲟”而被抓,也是因这条不认识的鱼,很有可能让他面临高额罚款和牢狱之灾。
这个消息是来源于一位网友的举报,该网友可能对中华鲟有点了解,在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有人捕获了一条类似的鱼,就立刻向公安机关举报。
经过多方核实询问得知嫌疑人的居住地,民警立即前往核查,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近日连续降雨,涨水导致很多鱼搁浅在岸边的水坑中。当日凌晨四点男子起床去河边抓鱼,大大小小的鱼收获不少,其中就包括这条不认识的鱼在内。
回家后,平时喜欢刷短视频的妻子怎么可能放过这个“大好时机”,就随手拍了一个短视频传到网上,满屏的野生鱼的确非常喜人,让人看着就眼馋!
民警赶到现场后,从冰箱内找到已经被分解成多段的“中华鲟”,准备中午下锅烹食,后经专家鉴定,这条“不认识的鱼”的确是较为罕见的野生“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该男子也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并表示忏悔,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条中华鲟为何这么珍贵?
随着宣传的增加,按理说家住河边的人对中华鲟应该有所了解,该男子是什么样的一种认知不得而知,但这条野生中华鲟是非常珍贵的,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现任长江鱼王
长江是我国最大的河流,里面也生活着我国的淡水鱼王,很久以前,长江鱼王的位子属于长江白鲟,所谓千斤腊子万斤象,其中的“象”就是指长江白鲟,可惜的是2020年就已被宣布灭绝了。
紧跟其后的腊子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鱼王,“腊子”就是指中华鲟,它个体硕大,最长能长到5米,重达600千克,寿命相对于其它鱼类来说也较长,可达40龄。早在1988年,就被《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长江流域内淡水鱼类中个体最大、寿命最长的鱼。
稀缺程度高
说到恐龙大家可能感觉离我们非常遥远,其实也并不远,因为中华鲟就是它的同学,它们共同生存于1.5亿年前的白垩纪时期,那么厉害的恐龙都灭绝了,而中华鲟依然活的好好的。
所以被称作活化石,素有“水中大熊猫”之称,而实际上它可能比大熊猫还要少。也正是如此稀有的程度,才让中华鲟有着很高的科研、药用和观赏价值。
特殊的生存方式
古语有云:“鳣出江、淮、黄河、辽海深水处,……其居也在堆石湍流之间”。其实古人就已经知道中华鲟属于一种江海洄游性或半洄游性鱼类,也是鲟形目中唯一跨过北回归线的种类。
它们不仅仅只呆在长江中,还会在海洋中生存9~18年,达到性成熟后于秋季逆流而上,并于第二年10月份到达水流湍急,砾石遍布的产卵场所。
生存现状危险
如果一种生物数量多,肯定是不会被列为保护物种的,就像前段时间藏羚羊数量恢复了,保护级别就随之降低。中华鲟的野外数量非常少,早在上世纪70年代,长江里的中华鲟还有1万余尾的存量,到80年代后骤减到2176尾,2000年只有363尾,2010年估算只剩57尾,野外数量岌岌可危!
保护效果有限
随着长江宜昌江段产卵场地的消失,科研人员采用多种手段,持续跟进却始终未发现野生中华鲟自然产卵的迹象。对于中华鲟的保护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但始终没有很好的效果。早在1981年就已经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除了用法律保护起来之外,还开展持续广泛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计算,增殖放流已经进行了40余年,累计放流约800万尾鱼苗。尤其是前20年,放流各种规格的中华鲟鱼苗将近600万尾,后期主要以大规格的鱼苗为主,其中1999年投放10万尾10厘米的鱼苗。今年放流16尾10岁以上的中华鲟,体长超1.5米,重达50公斤。
除此之外,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让民众从生活中认识保护中华鲟,避免对其造成伤害,更不要因此违法。宜昌中华鲟研究所还建立了3个中华鲟保护区,用以补充野外中华鲟的幼鲟数量。
而该男子捕杀的这条中华鲟,可能就是科研人员经过无数日夜培养出来的,在被放流后却被捕杀,可能成千上万尾才有那么一条存活,实在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
后果有多严重?
先来看看这条中华鲟的经济价值几何?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附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的相关规定,中华鲟(成体)的物种基准价值为50000元/尾,保护级别系数为10,经过鉴定总价值为50万元。
从法律上来看,国家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对走私、捕杀中华鲟的违法行为,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罚款和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今年修改后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正式施行。
再来看看之前的案例,今年3月18日,湖南省9人因非法收购出售白鹇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人最高被判12年有期徒刑,罚款47万余元,并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上个月重庆市4人非法捕捞长江鲟(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才刚刚上岸就被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对于安徽芜湖这名男子的行为,想必也面临着“牢底坐穿”的后果,而且经济补偿也不在少数,真的是人财两空。虽然他有不认识该鱼的理由,但并不能掩盖其杀害食用中华鲟的事实,再说他为什么拍视频?明明是不认识的鱼为何不选择放生?前车之鉴难道还少吗?无知换来的将是终身的后悔。
最后介绍几种受保护的野生鱼,不管是抓到还是钓到,都要及时无伤害地放生,最好拍视频作证,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级保护鱼种:长江鲟,白鲟;二级保护鱼种:岩原鲤(与普通鲤鱼极为相似),胭脂鱼,花鳗鲡(和鲶鱼相似),芝麻剑鱼(和鮰鱼相似),长薄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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