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张慕节等10人在禁渔期或洞庭湖水域的禁渔区内多次使用禁渔工具非法捕鱼,非法收益13万多韩元。(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季节名言)我知道,被收购的鱼界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吴慕龙等10人仍在出售,获得了29万多韩元的非法收益。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的20人提起公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检察机关为民营尽职调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处罚长江流域水产品非法捕捞犯罪典型案例,湖南省岳阳市张某节等10人公开了水产品非法捕捞、吴某等10人隐瞒和隐瞒犯罪收益案的案件。
捕获、运输、销售:
非法渔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从2018年4月到2019年5月,张慕节、肖某、度娘等10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起,在禁渔期或洞庭湖水域的禁区内多次采取触电等禁止方法,或采用“丝印网”(透明小用尼龙线织成的小洞渔网)、“地龙网”
吴慕龙、吴某区、徐某圈的犯罪团体都知道收购的鱼界非法捕获的渔获物,正在给个体户被告人朱慕辉、张某、林某士兵、林某抬高价格。
为了避免打击,吴某龙、吴某区、徐某权团没有在交易现场露面,而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确定了朱某辉等鱼贩子和鱼的交易种类、数量、单价、交易场所,然后直接联系非法捕捞人员张某节等,将捕获的鱼装载到交易地车上。朱慕辉等雇佣汽车收购的鱼运到重庆销售。
事件发生时,张慕节等10名非法捕捞人员非法赚取了13万多韩元,吴慕龙、朱慕辉等10人非法赚取了29万多韩元。
“整条链”打击:
10人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其他10人隐瞒犯罪,冒犯犯罪。
2020年6月18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水上警察组以张慕节等10人的身份,涉嫌隐瞒、隐瞒水产品非法捕捞罪、吴慕龙等10人犯罪,移送湖南省岳阳市军山区检察院起诉。
军山区检察院针对相关人员多、法律关系复杂、案件相关时间、地点广等问题,进一步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以张慕节等为利润进行非法捕捞,与吴慕龙等建立了相对固定的捕捞、运输、销售合作关系,形成了“渔业-收购-运输-销售”。进一步确认了相关水产品的数量和各被告人的非法交易金额。
据悉,我国从2002年开始调整春季禁渔期(即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到2016年调整禁渔期(即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2020年全面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捕鱼。在禁令下,各地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长期以来,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冒着风险,形成了长江野生鱼捕捞、收购、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战争)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战争)产业链环环相扣,分工明确,通过多次交易,各部分不断加强,不仅损失非常严重,而且打击也非常困难。
11月4日,群山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慕节等10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隐瞒被告人吴慕龙等10人、隐瞒犯罪罪,向群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月27日,群山区检察院对张慕节、吴慕龙等20人非法捕获水产品,隐瞒犯罪收益的刑事隐瞒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现场。
2021年1月26日至27日,群山区法院审理了本案。检察机关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豚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和渔民代表来旁听法庭。2月8日,群山区法院判决张慕节等10人犯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吴慕龙等10人隐瞒、隐瞒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拘留,同时处分或单处罚金共28万多韩元,违法收入42万多韩元。另一方面,20名被告共同承担生态报酬费59万多韩元和专家鉴定费4万韩元。
资料来源:正义网
1.《【任鱼网】10人非法捕鱼,其他10人明知是“行商”。刑罚经济处罚承担生态修复费。》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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