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购买一台1500元的打印机需要收取管理费或固定资产吗?
办公用品的小额支出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办公用品数额大,2000韩元以下,或者使用周期不到一年就可以计入低价消耗品。
l 发票开错了,我想退税怎么办?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退税业务,点击退税套餐→填写退税相关信息→填写退税原因→核实退税情况→还可以查询退税办理进度
l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l 请问跨了年的已抵扣专票可以红冲吗?
去年开的专票,今年可以红冲的 。对于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自己不能直接冲红,需要发票开具方在金税盘里申请红字申请单,上传成功后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红冲的分录是 :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等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l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作为其他收益核算,所得税上是否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另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l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是否不再缴纳消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规定:“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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