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失踪父子俩生女孩”案终于宣判:主犯被判15年
本报记者陈
小莫(化名),河南驻马店市一名14岁的女孩,已经失踪6年了。被母亲发现后,为郑默敏和郑某某生了三个孩子。本案主犯郑默敏于2020年1月20日被驻马店市翼城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上诉。6月10日,晨报从的代理律师赵梁山处获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上午以远程视频方式对郑默民进行了宣判,维持了原判。
根据该报此前的报道,2012年5月左右,14岁的小莫在与哥哥争吵后离家出走,此后六年没有消息。直到2018年1月,小莫在驻马店市某区外被母亲发现,成为三个孩子的母亲。
据小沫讲,她在2012年离家出走后,在路边遇到郑某敏,随后被他用三轮车带回郑某敏家中。经过鉴定,警方确认小沫的三个孩子中,老大系小沫与郑某敏所生,另有一对双胞胎系小沫与郑某敏的儿子郑某牛所生。2018年11月21日,郑默敏被驻马店市公安局宋雪分局拘留。2019年5月29日,驻马店市翼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起诉郑默民,而郑默民被认定为“犯罪时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并另行处理。2019年10月31日,翼城区法院一审开庭。2020年1月20日,翼城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郑默民有期徒刑15年,并责令郑默民赔偿小莫经济损失32,297.94元。郑默敏拒绝接受上诉。6月10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律师赵梁山的说法,在终审判决中认定郑默敏是强奸罪的主犯,其子郑默敏是强奸罪的从犯。由于郑默敏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量刑适当。
此前,小莫曾提到自己在郑默敏家中遭到虐待和非法拘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法院没有审理上述案件是因为公诉机关没有提起公诉。如果受害者认为有遗漏的投诉,他可以向有关当局投诉。“被害人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被害人发生的赔偿费用分别起诉。”
赵梁山表示,下一步,受害方将就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以及受害方发生的赔偿费用等问题,向翼城区法院另行提起诉讼。“我们将继续就郑默民涉嫌虐待和非法拘留以及郑某某的刑事责任向公安机关提出投诉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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