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教育部:导师不得违规拖延读研,不得侮辱学生人格
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指引》:1合理调整研究生人数,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2 .不违反规定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3 .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名顶替、挪用或侵占科研经费;④不侮辱研究生人格,与研究生没有正当关系。
教育部明明有矛盾,可以换博士生导师
此前,教育部曾发文加强博士生导师的岗位管理。明确在选聘中,要避免简单化的论文和只确定选聘条件的科研经费,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制度;对于师生矛盾或其他不利于维持良好指导关系的情况,培训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取消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那些失去道德和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应该受到严肃处理,责任人应该被追究责任。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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