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加强住房贷款的审慎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二是严格执行收入确认标准和月收入比例要求,准确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三是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格防止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非法挪用购房资金。《通知》明确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在办理房屋房产证时只能缴纳契税。
《通知》完善了住房限购政策,明确了以父母依靠成年子女的方式在本市落户的,必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以独立购房人的身份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三年。《通知》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明确了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未婚单身满30周岁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以及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离婚单身满三年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均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加强了热卖商品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于热点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计划,提高无房家庭住房倾斜率,住房倾斜率达到80%。无房家庭通过优先购买方式获得的房屋,自网上签订并备案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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