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消息:13日,法院公开开庭,将河南驻马店五次“结婚”的女子尚某,移送江苏省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法院裁定,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更正错误,确认原告尚某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删除原告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
法院称,2019年12月10日,河南驻马店的尚某与男友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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