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案的涉案女孩涉嫌持有两张身份证
包某某说认识他4年了。小芳从来不给他看身份证。买票只给他提供了2001年出生的身份证号。有网友指出,小方从未向律师提供过身份证。但是,小芳的律师并没有证实。针对上述信息,网友查询了小方自报的居住、就学信息,发现小方涉嫌持有两张身份证。
曾有一段时间,“高管性侵养女案”如此猖獗,以至于无数网友对男党包某某的做法嗤之以鼻,呼吁法律严惩。
但是随着事件的不断曝光,女孩小芳(化名)的身份信息越来越混乱。
网友掏出小方,怀疑他有两张身份证,一张显示他是01年出生的,另一张显示他是97年出生的。据此,网友推测,如果他生于1997年,第一次见到鲍某某时,已达到“18岁零3个月”。
日前,网友张明(化名)在小芳出生并入户的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向警方申请信息公开。警方回复说两个月前已经有七八名警员处理过这件事。“太和公安局纪检部门曾经在网上举报过,后来被撤了。”。
8月13日,封面记者致电太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回复“上级正在处理,其他信息不清楚”。打电话给阜阳公安局宣传科,回复“不清楚”。
案例回顾:“高管性侵女儿”,高管职务被辞退批评
2020年4月9日,烟台芝罘区警方通过官方微博举报,包某某于2019年4月8日首次被小方举报。小方说“他被‘养父’鲍某某性侵三年多,我们局第二天立案,要求检察院提前介入。经调查,综合证据,鲍某某不构成犯罪。2019年4月26日,他决定撤销案件,并通知当事人。”
芝罘区警方报告称,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线索,该局决定于2019年10月9日再次立案。
第一个案子立案,第二个案子立案,到现在已经一年零四个月了。其间双方隔空喊,包某某多次表示没有通过微博等渠道违法犯罪。
2020年4月,在“高管性侵被领养女性案”曝光后,烟台某集团公司解除了包某某副总裁兼首席法律官职务。此后,司法部还批评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鲍某某长期在企业任职,取得美国国籍后不报到,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形象和声誉。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山东监督办案。
互联网V“有点理想的记者”近日发布消息称,鲍某某仍在取保候审,10月到期。包某某除了法律规定的具体人以外,可以见任何人,自由出入,但不能离开烟台。包某某也坚信自己是无辜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正在焦急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
关于上述信息和包某某案的调查进展,烟台芝罘区警方尚未发布最新官方消息。鲍某某最近没有再发声。
身份是个谜:网友掏出两张“养女”的身份证,居然是97年出生的?
小芳是哪一年出生的?第一次见鲍某某是几岁,和鲍某某发生关系是几岁?
事发后,包某某和小方各持己见。
据多家媒体报道,鲍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说,认识他4年了,小方一直没给他看身份证。买票只给了包某某一个2001年出生的身份证号。有网友指出,小方从未向律师提供过身份证。但是,小芳的律师并没有证实。
针对上述信息,网友张明(化名)查询了小芳自报的居住、就学信息,发现小芳涉嫌持有两张身份证。
8月13日,张明告诉封面记者,根据几个知乎和微博用户发布的信息,他拼出了小方提供给出生于2001年8月20日的鲍某某的身份证号码。
他根据这个号码查询,发现G字头对应的国家学生注册号是G341XXXX199710012XX,对应的安徽学生注册号是34XXXX0450420xx。
据张明介绍,按照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编号编码规则,第七、八位是录取时间。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小芳2001年8月20日出生的身份证号对应的是2004年入学的安徽省学生登记号,对应的身份证号为1997年10月1日出生。
张明解释说,教育部规定学生注册号的前缀G为官方学生注册号,是在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的基础上生成的,一人一个,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G”字头的官方学生注册号是“G+身份证号”,不容易修改。如因户籍关键信息变更需要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修改时,学校管理员应将户籍照片或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学校登记系统,核对无误后,提交至中央数据库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如果没有问题,可以修改。学籍修改的历史信息将与学籍一起永久保留。
封面记者通过安徽学籍网发现,疑似小方2001年出生的身份证号,对应的安徽学生登记号,出生日期确实是1997年10月1日,名字叫韩某某。“学生学籍”显示为“跨省转校”;“学生学籍”为“跨省转(转出)”。
据公开报道,小芳后来在江苏省上学。
封面记者通过江苏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身份证号和对应的全国学生登记号与安徽省相同。身份证信息也是1997年10月1日出生,与韩某某同名,年级为“高三年级”,“学习状况”为“毕业”。
封面记者试图核实双身份证的信息,但电话一直没有接通,他试图添加自己的亲戚微信,但没有回应。
警方回应:两个月前,涉案警察已被处理
小方里的身份证信息是假的吗?
网友张明通过公安部网站,向小芳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公安局信访办提出申请,要求对小芳“持两张身份证”一事进行调查和信息披露。
8月5日,张明给太和县公安局的书面答复提供给了封面记者,该答复显示,张明希望该局对“对被收养妇女实施行政性侵”一案中的女方韩某某(又名李某某)进行查处。局方认为此信访由太和县公安局按法定程序办理,应依法直接提交公安大队,而不是按信访程序受理。
张明说他联系了太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方给了他相关警察的手机号码,他一直没接。
随后,张明打电话给太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回复了他。“两个月前,太和县公安局纪检部门已经得出结论,处理了七八个人。发表在网上,但后来被撤销。”
至于小方的真实年龄信息,是1997年10月1日出生还是2001年8月20日出生,对方表示没有看到处理结果,不清楚具体情况。
8月12日,封面记者致电太和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案。他们给公安大队和纪检监察室打了电话,没人接。随后,记者致电阜阳市公安局宣传科,希望了解女方是否非法持有两张身份证,泰和县公安局是否有七八名警察因此事被处理。接电话的男工作人员听说他是记者,想了解一下包某某的情况。记者还没说完,他赶紧说了声“不清楚”,然后挂了电话。
8月13日,封面记者再次致电太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询问上述问题。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上级正在处理,其他情况请咨询宣传部”,然后挂了电话。打电话给太和县公安局政工室和阜阳公安局宣传科,答案还是“不清楚”。
当日下午,记者拨打太和县委宣传部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第一次听说女方当事人为太和县人,其记录下记者的需求后表示,了解后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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