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1.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靠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宏观调控社会经济活动的价值形式和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可以通过媒体宣传达到监管的目的。
2.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的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从而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个体成员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判,以维护市场秩序,惩治和制裁经济犯罪的活动。
3.行政手段:是通过指令性命令、指示、规定等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以达到宏观调控目的的手段。行政手段权威、垂直、自由、快捷。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计划手段相对稳定,不能灵活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滞后和不确定的调整后果。当规划和经济手段的调整无效时,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特别是当国民经济的主要比重失衡或社会经济的某个领域失控时,通过行政手段的调整,将能够更快地扭转失控局面,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非常规手段,不应该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来运用。
1.《宏观调控的手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宏观调控的手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159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