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宏受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洪收受贿赂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7,169,395元,依法追缴其孳息,上缴国库。(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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