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小组受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验收小组认为,江西省开发建设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符合总局制定的相关标准,已经验收通过。这也是中国第一个通过总局验收的省份。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是李克强总理去年访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时的重要指示,也是深化商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建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AIC正在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收集和公示机制,加快国家相关重大信息项目的申请和立项,加快项目总体设计。同时,为实现“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目标,SAIC制定了相关文件、计划、标准和规范等。,通过推进“7+1”试点建设,加快了建设进度。江西省是“7+ 1”试点单位之一。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去年以来,江西省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布了7个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公示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36家省级单位签署《企业信用信息合作备忘录》,实现了江西省质监、税务、海关、安监等主要监管执法部门企业相关信息的采集。
据验收组介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组织体系健全完备,信息采集已初具规模。目前,公示系统已从全省20大类相关部门收集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数据500多万条,登记备案信息400多万条,基本实现了对主要监管执法部门企业相关信息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登记备案信息的全面收集,初步搭建了信息共享和应用平台,有效夯实了公示系统建设的基础。二是信息宣传及时全面,查询检索方便快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了本省各类企业相关信息按照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名称进行关联,并记录在企业名称中,依法公示。查询搜索更加智能化、人性化、精准化,举报功能模块运行稳定,保障有力,为充分发挥公示制度的社会效应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条件。第三,部门有强大的应用支持和协调监管,形成合力。协同监管平台搭建协同监管与联合处罚、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数据红盾分析与应用、数据业务支撑平台四大功能分区,实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联合处罚、双通知、简单注销、抽查(双随机)、流失企业等六大功能,符合总局技术标准要求。
验收小组认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符合总局《2016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技术初步设计方案》的要求,相关数据符合《2016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数据规范(暂行)》。该系统面向省直单位和基层单位,按照“统一设计、数据共享、网络化应用”的思路有效延伸,形成江西省省、区、市、县(市、区)级企业信用监管“一网”,初步建立起企业相关信息采集、公示、共享、应用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为了进一步深化商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配送服务”,
验收小组还指出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江西省工商局尽快填补不足,完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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