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94年建立的职业资格制度,从性质上看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种职业资格。

一、证书定义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的职业建立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

所谓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按照相关要求,个人拿到证书,才能进入相关行业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此类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企业也不得招募无证人员。

二、等级划分

水平评价类: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一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准入类:没有明确的等级划分,只是各项证书之间有所区别。

三、报考条件

水平评价类:由各行业内部的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同样需要满足工作经历和学历要求。不过,要求不达标的,也可以参加技能培训。

准入类: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需要满足工作经历、学历等多项要求,并且经过资格审核。

四、使用方式

水平评价类:只是作为个人能力的一项证明,不需要去主管部门注册,也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准入类:在到企业参加工作之前,都需要进行注册,成功方能开展执业。而且,注册后会有一定的效期,期满延续就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

关于取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什么意思

1、以前这些岗位需要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才能进行该岗位工作,以后从事该岗位工作不需要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以前取得这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表示你的能力和水平,加某些津贴和薪资,以后不表示能力和水平,也不能加津贴和薪资。

3、以后不再进行这些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把这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列入专业技术的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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