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房屋买卖需要缴纳的税款,买方、卖方夫妻双双离婚,然后买方妻子与卖方丈夫结婚,在办理完重新网签手续后俩人又离婚,买方、卖方夫妻再复婚。意外的是,所有手续办完后,买方夫妻却没能按时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遂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恶意串通的原被告双方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双方房屋交易行为无效。
为买房女子先离再嫁原房主
2017年6月,王女士看中一套大户型房产,与卖方张某夫妇多次协商后决定买下。由于户型大、总价高,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高额税款,王女士夫妇便想通过与房主“假结婚”来获得房产产权。虽然有违常伦,但为将房产顺利卖出,卖方张某夫妇亦同意王女士的建议。
于是,卖方张某夫妇先离婚,双方约定将涉案房产归于丈夫张某;王女士与丈夫离婚,随即与张某结婚。之后,张某向开发商提交更名申请变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并在行政主管部门撤销了原网签,涉案房产重新网签至王女士名下,产权证也落在王女士名下。最后,张某和王女士离婚,双方各自复婚。
因房款纠纷闹上法庭致闹剧败露
原本一切都按照王女士的“计划”进展顺利,孰料在支付购房款时由于周转不开,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原房主张某将王女士告上法庭催缴剩余购房款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细心的承办法官梁猛发现,原被告双方存在恶意串通、通谋离婚以逃避税款的行为。原被告双方为规避税费不惜离婚、再娶、再离、再婚,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更破坏了交易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
“今年4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撤销程序,制止商品房转让炒房行为。开发商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办理网签合同撤销更名业务,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一经查实,合同更名视为无效,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当事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梁猛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高新区法院对原被告双方作出处罚决定。在法官的悉心教育下,原被告双方均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已于决定书下发后各将5万元罚款缴纳。
法官提醒
房屋买卖应当守法诚信
梁猛告诉记者,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房管部门审批通过、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完成后,开发商才能与新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恶意串通,未遵守房屋买卖的交易规定,不经向房管部门备案随意撤销网签,违反交易秩序,最终被认定为合同无效。
商品房买卖纠纷日渐增多,合同买卖双方、开发商、中介机构在买卖中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秉承诚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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