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第二条规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重点保护动物和“三种动物”
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适用对象的简单解读是,前半部分是指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后半部分“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将法律适用对象扩大到人们习惯提及的“三种动物”。
基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本文提出以下三点观点:
1.任何物种都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价值,人为判断物种的重要性必然会造成偏差;
2.“三畜”名单有阶段性意义,但在今天操作起来科学上不合理,不可行;
3.“三种动物”的概念应该取消,应该适用于重点保护动物和一般野生动物,以及它们的栖息地。
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
如何衡量?谁来衡量?
在“三资名录”中,一些物种被人为认定为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也就是说,其他未列入“三资名录”、不属于国家和省级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不具有重要价值。这种价值判断在科学上并不成立,但在实施中却充满了教训。
草原土拨鼠和老鼠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不重要的”“|恩维尔邮报”
但在牧场主眼里,这只是一种会与牛羊争夺牧场的“不值钱”的生物。加上人们对瘟疫的厌恶和恐惧,从20世纪40年代末开始,人们开始大规模捕杀草原土拨鼠和老鼠。在一些地区,超过98%的土拨鼠和老鼠被杀死。
自1900年以来,在半个世界范围内对草原土拨鼠和老鼠的猎杀给生物多样性和畜牧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杀了之后,“不值钱”的土拨鼠和老鼠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没有他们在牧场上的第一次觅食,牛羊就不能吃到营养的精华,畜牧业就衰落了。在挖坑的过程中,草原土拨鼠和老鼠会将地下的土壤转到地表,增强土壤的渗透性和排水性,为家畜、野牛和叉角羚培育出更好的草原。他们建造的地下宫殿是大量草原物种的栖息地。从响尾蛇到黑脚黄鼠狼,有土拨鼠和老鼠的地方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性明显高于被捕杀的草原。
上图:草原犬鼠位于整个生物多样性网络的核心;
下图:草原狗鼠提高草原质量,对畜牧业有很大帮助
生态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关键物种,指的是一些看似不重要或濒临灭绝,但对生态系统极其关键的物种,土拨鼠和老鼠就是最好的例子。国内有很多类似的例子,比如鼠兔。
青藏高原鼠兔被杀就是一个持续的例子,忽视了关键物种的生态价值
属于兔目鼠兔科的鼠兔维持着中国广大草原生态系统的健康,但它们既不是保护动物,也没有被列入“三附名录”。长期以来,各种鼠兔被视为毫无价值的害虫,会在过度放牧的牧场上挖洞,造成荒漠化。但经过长时间的捕杀,发现鼠兔的存在会降低地表径流和洪水的发生率,对当地水文和土壤荒漠化产生积极影响。
简单来说,鼠兔喜欢退化的草原,更喜欢生活在那里,而不是造成草原退化。相反,它们会减缓草原的退化。
蝙蝠在生态系统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没有一种蝙蝠属于“三种动物”
比如,这次疫情涉及的蝙蝠没有一种是“三兽”,但它们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怎么管理,怎么保护,其实不能靠。
总结第一点,生态系统结构复杂,任何物种都可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在我们对生态系统还缺乏足够了解的情况下,人工对重要程度的判断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偏差。
所以,“三兽”很可能是科学上的伪命题。
物种鉴定和野外作业
是如何实现的?如何规范?
在生态学中,“三种动物”大概是个伪命题。时至今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畜的实施和标准化都存在困难。
“三属动物”的概念源于2000年5月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北京召开的专家论证会议,会上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属动物名录”),并于2000年8月1日由国家林业局第7号令颁布实施。在世纪之交,野生动物保护仍然面临巨大困难的时候,“三资名录”的出现,帮助了一大批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但急需保护和管理的物种,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今天,随着保护和管理模式的改变,这份清单也暴露了实施中的困难。
第三,动物名单中有少量爬行动物,难以通过
以两栖爬行动物为例,这是一个庞大的列表,涵盖了两栖动物10科3目291种和爬行动物20科2目395种。甚至专业人士,面对一只“蛙类、大蛙、厚皮蛙、小弧蛙、集成蛙、装饰蛙、花蛙、德力娟蛙、台湾娟蛙、西域蛙、崇安蛙、刺皮蛙、海南蛙、香港蛙、康定蛙、凉山蛙、礼县蛙、褐点蛙。“网状林蛙、西藏林蛙、日本林蛙、日本林蛙、腹鳍林蛙、尖舌林蛙、圆舌林蛙”的名单,加上各个物种的个体差异和亚种,可能还是觉得超出了分类能力的范围。
一个潜在的解决方案是保护所有的青蛙,并为像牛蛙这样的农场青蛙开一个白名单。无论是什么解决方案,在实践中,林业人员、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都面临着大量无法识别动物、无法执法的情况。
在保护所有野生青蛙的同时,使用牛蛙如农场蛙可以通过白名单解决| douguo.com
物种分类变化反馈不及时,也给“三资目录”的实施带来困难。例如,由于分类的改变,大山雀(Parus大调)被调整为大山雀、远东山雀(Paurs小调)和白背山雀(Parus cinereus)。但由于“三有”名单没有及时调整,原本受保护的大山雀保护范围缩小,而远东山雀和白背山雀则失去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
新的物种不断被发现,新的亚种不断增加或减少,旧的分类系统随时被调整,人工繁殖物种的数量和种类也在迅速变化。面对这样的变化,很难跟上迅速变化的保护和管理要求。
新种、新亚种、所有动物都难以区分,这也是三大名单难以落实的原因之一|搜狐公益
同时,合法捕获“三资名单”中的20多只动物可以立案,50多只动物可以被拘留。但实际上,偷猎20只麂已经意味着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而偷猎20只青蛙很难做简单的类比。因此,“三资名录”中的物种仍然存在没有分类和法律原则不合理的情况。
因此,“三资目录”的诞生在一定时期内极大地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但今天,它在实施和操作上表现出明显的缺陷。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物种保护与生态安全
住哪里?目标是什么?
2016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后,明确其立法宗旨是“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今天回顾这部法律,无论我们对野生动物的使用有什么争议,无论不同的人如何嘲笑物种的平等权利,恐怕都需要达成一个共识:
之所以有这样的法律,是为了长期的生态安全,为了自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安全”这四个沉重的字眼,隐藏了很多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物质和能量循环等生态学概念。如果能从生态安全的角度考虑很久,也许是时候抛弃“三畜”这个概念了。
今天,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核心目标应该是保护“重点野生动物和一般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