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根据市领导的安排,协调社区、科技、教育、扶贫等部门,汇总汇总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一是市人社局支持政策
1.国家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郑宇〔2018〕41号)。符合申请商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合伙或组织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招聘人员达到现有员工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就业能力强的创业者,可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自理。
2.省级政策。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责任划分方案通知》(弄玉龚闯[201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每年印发《河南省创业示范县农民工返乡创业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等, 确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全国农民工返乡试点县; 每年确定一批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园区,奖励50万元;每年评选出一批省级优秀示范项目,并按规定分别给予2-15万元的扶持资金。二、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社〔2017〕59号)。符合投资条件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河南省返乡创业投资基金。三、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社〔2018〕8号)。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向工商登记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申请开业补贴,并应提供相关资料。经人力社会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自己的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5000元。
3.市政政策。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7〕28号)、《新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通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实施意见及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农心工商〔2017〕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待三项措施的通知》(新政办〔2017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每年确定一批市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园区,奖励20万元;每年评选出一批市级优秀示范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扶持资金。
2017年,我市两个园区被评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两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两个项目被认定为“返乡创业助力扶贫”优秀项目。我市对市级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进行了评审,选择了2个市级园区和6个示范项目。
2018年,我市申报6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1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5个省级扶贫优秀项目。目前,评估结果已经公示,确定了1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5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3个省级扶贫攻坚优秀项目。
二、市科技局支持政策
主要是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计划,旨在促进农业科技先进适用技术的创新和引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重点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
有五个基本条件:1。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条件;2.在新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专门从事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人;4.申报的具体项目必须是:农业科技成果、先进适用技术、新产品、发明专利等。近3年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认定、审核、登记、发布的。在新乡市具有一定的示范规模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应用前景。具体项目符合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特色发展要求;5.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申报的成果和技术拥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或与所有知识产权单位签订合作开发和转让(许可)协议,产权归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无法律纠纷。
项目采用奖励后补助方式支持,即项目申请单位首先投入资金开展农业示范推广活动,并达到一定的示范规模,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要求,经示范考核合格后,择优给予财政补助。每个项目支持10万元。
农业新技术项目是我市科技计划改革后推出的新计划类别。这种方案也很好理解,可以从字面上解释。“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首先主体是农业新技术,主要是指农业科技成果、先进适用技术、新产品、发明专利等。近3年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认定、审查、登记和发布的。可以自主开发,合作进口,也可以买断。该技术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示范或中试改造,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节约成本,增加收入,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群众公认周边地区有一定的工业规模,具备下一步扩大推广的基本条件,这样的规划才能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计划具有后补贴和奖励性质,也就是说,符合一定条件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可以奖励10万元资金,此类项目不再签约或受理,但需要经过正常的项目和资金监督审核。这类项目应用领域广,条件丰富,可从新乡市科技网下载详细参考。
三.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的扶持政策
鼓励有意愿、有要求、基本返乡创业的农民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首先,如果他们领导新的商业实体,如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议他们参加新商业实体领导人的培训。二是推荐新的经营实体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三是推荐农村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服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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