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在1月25日湖南卫视播出的《我是歌手》中,余泉凭借一首《烛光中的母亲》让观众落泪,夺得现场冠军。然而,因为这首歌,玉泉和湖南卫视陷入了涉嫌侵犯歌曲作者版权的纠纷。
原因:歌词修改了8处,作者签名有误
作词人李春丽说,《烛光下的母亲》是一首献给1987年卧病多年的母亲的歌曲。据李春丽介绍,节目中歌曲的歌词有8处变化,如“母亲”改为“母亲”,“女儿”改为“孩子”,“不甘心”改为“不能”,“为什么会失去光彩”改为“不要失去光彩”,“走过春、秋、冬、夏”改为“怎么能走过春、秋、冬、夏”。
她说这首歌是专门为女声创作的,最早演唱的是段品章、张强、毛阿敏。如果歌手换成男生,歌词就要改了。2012年,当姜育恒将这首歌收录在他的专辑《爱的痕迹》中时,他特别要求李春丽将“女儿”改为“孩子”。
此外,中国音乐版权协会颁发的证书显示,《烛光下的母亲》的作曲者是谷建芬,作词人是李春丽。然而,在作者的签名“我是歌手”中,“李春丽”被错误地写成“李春丽”,并在它前面加上了另一个名字。
回应:湖南卫视承认错误,余泉没有回应
李春丽律师、北京上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卢俊杰表示,湖南电视台和余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并随意修改歌词、更改著作权人签名,这是对权利人知识成果的不尊重。该律师事务所已向湖南卫视、余泉、余泉的经纪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公开道歉,纠正媒体的错误,并支付版税。卢俊杰表示,如果没有回应,他将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谷建芬的代理律师葛小英表示,余泉的演唱版本在节拍、调式、旋律等方面对原曲进行了较大调整,构成侵权。他还给湖南卫视发了律师函。葛小英说:“湖南卫视认为,侵权事实没有争议,如何解决还在协调中,但不是很顺利。”
葛晓鹰说,谷建芬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几十年前的作品中加入现代元素并不是不可接受的,但首先要依法取得作者的同意。
湖南卫视执行副总监兼发言人李浩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是歌手》本身就是一个改编经典歌曲的节目,歌曲的改编由电视台和余泉的音乐团队完成,但此事的法律责任与余泉无关。他承认制作过程不够严谨,有一些错误。目前电视台已经委托法务部处理此事。余泉的宣传官员表示,他不会对此事做出回应。
相关新闻
《妈妈》作者索赔20万
据《北京晨报》报道,《烛光中的母亲》是李春丽为1987年的电影《眼镜里的海》创作的一集电影。李春丽透露,他写这首歌时得到了38元的稿费,但近年来,他加入了中国音乐协会,每年都收到一些版权费。但侵权事件依然频频发生,湖南卫视和玉泉错签改词还是第一次
李春丽的律师表示,相关律师函已于本月9日和10日发送至湖南卫视和玉泉大师文化公司,希望他们改正,公开道歉,并支付版权使用费20万元。如果没有收到回应,他们将于周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张强烛光里的妈妈 羽泉及湖南卫视或将成被告 因改编"妈妈"侵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张强烛光里的妈妈 羽泉及湖南卫视或将成被告 因改编"妈妈"侵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33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