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在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的管辖范围内,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对温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连清泉涉嫌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连清泉作为领导干部,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反腐规定置之不理,十八大后也没有收敛或停止。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应当严肃处理。温州医科大学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免去连清泉的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将连清泉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调查过程中,连清泉在自己写的口供中有所反映。作为领导干部,他对法纪漠不关心,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为国家多年的教育和培养,为组织的信任和热爱,为家人感到羞愧。他真心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的待遇。
连清泉简历:
连清泉,男,汉族,浙江乐清人,1962年1月出生,中国农业工人民主党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83年8月至1990年2月,任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麻醉师
1990年2月-2000年3月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副主任
2000年3月-2001年6月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副主任、第二临床医学院麻醉科主任
2001年6月至2004年9月,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颖儿童医院副院长、第二临床医学院麻醉科主任
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任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颖儿童医院副院长、医学部麻醉科主任
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颖儿童医院副院长、第二临床医学院、儿科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温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颖儿童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2013年7月至2019年8月,温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于颖儿童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院长
2019年5月,监督调查
他于2019年8月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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