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全省已全面铺开“发票中奖二彩”活动,两年内将抽取12个奖项,奖金总额1200万元-
留下发票,赢取奖品
湖南省“发票奖第二次抽奖”活动第一次抽奖获奖者名单湖南日报记者彭亚辉
消费后要发票,可能会意外收获5-30万。10月10日,湖南省获得“发票奖二等奖抽奖”一等奖,12名个人消费者分享奖金100万元。
如何赢得「发票奖」?消费者如何获得中奖机会?获胜者将如何获得奖金?湖南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如何赢得「发票奖」?
“发票奖”活动已经在湖南开展了三年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对记者说。
2016年10月,我省启动了“互联网加发票奖”活动。消费者索要发票后,通过关注“湖南税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发票真伪,即可获得“微信红包”奖励。单笔奖金最高100元,最低5元。
"这种即时‘发票奖’是一等奖."据刘介绍,三年来,全省共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5.49亿张,通过发票鉴奖系统查询发票3.9亿张,发票查询量较前一天增长10.3万倍。
为了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获取发票的积极性,我省决定从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开展“发票二次中奖”活动。
"这两个平局是天衣无缝的."据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只有参加第一次抽奖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在第一次抽奖结果页面选择参加第二次抽奖,然后才能参加“发票中奖第二次抽奖”。
第二次抽奖是定期的现场抽奖,从活动开始,每2个自然月的第10天结束。奖励分为3个等级,每期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3次二等奖,单次奖金10万元;八个三等奖,单笔奖金5万。
哪些发票可以用于二次抽奖?
虽然是“无缝连接”,但参与两次抽奖的发票种类是不同的。
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般机制发票、印有“发票密码”的企业标题发票均可参加“互联网加发票获奖”活动。
“发票奖第二次抽奖”活动仅限于我省餐饮、住宿、娱乐、建筑装饰、医药、医疗器械零售贸易五大行业个人消费者取得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和电子发票。
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抽奖时已作废的发票,不得参加二次抽奖。
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必须强调发票联头购买者姓名必须与您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不能填写为“个人”。
取得发票后,需要关注“湖南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看发票,参加第一次抽奖。如果符合参加第二次抽奖的条件,点击第一次抽奖结果页面的“参加第二次抽奖”,输入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等待大奖。
逾期奖金视为放弃
“第二次抽奖需要在抽奖之日起60天内兑换。逾期的,视为弃奖。弃奖将用于随后的第二次彩票奖金支付。”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议。
与直接向中奖者发送“微信红包”的第一种抽奖系统不同,第二种抽奖要求中奖者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到指定的地点中奖。
如何能及时得到并查看第二次抽奖的中奖结果?
据省税务局称,获奖结果将通过三大渠道公布:
一是在《湖南日报》、《三乡都市报》发表;二是通过电视媒体、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南财政”、“湖南税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三是获奖名单公告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张贴。
获奖者将在领取奖品之日起6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发票原件和与获奖者身份证同名的银行账户信息到省税务局。
工作人员核对信息、身份信息和发票信息与彩票信息一致后,省税务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奖金,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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