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1月11日21: 35。今天,记者从重庆市政府网站了解到,重庆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分配给新建的办公楼、商店和公共活动场所,道路上的停车位不得设置12个,如宽度小于5米的人行道。本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按比例配置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库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为公众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沿街停车位。停车场管理应遵循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设与管理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街道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新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提供。新建办公楼、商店和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置停车场。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使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这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房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和功能改造新建公共停车场;鼓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人使用自有土地,依法地上地下空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取得相应收益;利用自有土地设置简易机械停车设施可按机械设备安装进行管理。
此外,停车场应当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施、收费设施等配套设施。按照停车场设置规范和标准,应当设置相应的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在12种情况下,不得设置和固定任何人使用的路边停车位
该办法要求道路上的停车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占用消防通道和人行横道设施。下列城市道路设施内不得设置路边停车泊位:
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站出入口附近50米以内的道路路口和道路;
可能损坏城市绿地或树木的路段;
消防通道、消防场所、消防栓周围5米范围内的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
城市主干道和高速公路沿线以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路;
双向通行小于6米,单向通行小于2车道;
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宽度小于5米的人行道;
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前门、应急避难场所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场所30米以内的路段;
附近200米内有停车场,能满足停车需求;
影响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的区域;
各种地下管线工作井以上1.5米以内;
其他不适合路边停车的路段。
《办法》规定,违反这12种情况在道路上设置停车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机关对其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地堆、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占用道路停车设施,影响道路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个车位500元罚款;
此外,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单位不得将道路停车设施固定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机关对其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加强停车信息互联违反相关规定或者被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的
《办法》规定,停车服务收费应当以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节供需、规范管理收入为原则,兼顾区域位置、停车设施等级、停车时间、服务条件、供需关系等因素。,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同时,市主管部门要统筹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机制,统一管理停车泊位信息和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互联互通。推进道路停车泊位电子计时收费,加强停车信息管理。
区、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停车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逐步实行道路停车电子计时收费。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停车信息系统。
该方法要求停车场管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服务规范:
建立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
按规定应当明码标价,并在停车场收费区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
主动提供停车票;
停车位线清晰,环境整洁;
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公开记录信息。
违反服务规范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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