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记者黄辉通讯员龚文兵聂涛报道男人们不仅沉迷于购买假币,还购买工具加工假币并在网上出售。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伪造、买卖假币案。被告人张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2017年5月,被告张通过QQ好友认识了网上卖假币的人,然后开始在家中进行网上买卖假币。张先后从名为“黄老五”的网上网站购买了100枚面额为20元的成品假币,从名为“不孕不育”的网上网站购买了100枚面额为20元的成品假币,经过一番使用和销售后,将假币留在家中。
之后,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张从《不孕不育》中学到了假币加工技术,购买了假币加工工具,开始加工半成品假币。2017年6月,张从《不孕不育》购买了500枚面额为20元的半成品假币和若干枚面额为10元、5元的半成品假币,经切割、浸泡、烘干处理约200枚成品假币,通过互联网销售。之后,张联系了名为“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的在线网站,购买了600枚20元面值的成品假币,并在网上出售。
2017年6月19日,警方接到举报后,查获大量假币共计844枚,面额共计15245元。与此同时,警方还查获了一台钢制切割机、一把钢制尺子、两把美工刀、三个铁压板、三个推轮、一把镊子和一个用来制作假币的脸盆;检获塑胶水壶、锡纸及橡胶吸管等吸毒工具。
据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鉴定,从张处查获的844张纸币均为假币。
初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通过网络学习加工假币技术,购买638件假币工具和半成品进行再加工、伪造,总面额11130元,部分出售其假币,构成伪造货币罪;通过互联网买卖假币831枚,总面额16615元,数额较大,构成买卖假币罪。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根据被告人张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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