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9日电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红做客公众网“政治声音与舆论”栏目,详细讲解了“一次性成功”改革的具体做法,并回答了网友关于如何申请开办药店的提问。
德州一网友问,他是医学专业的,现在想开药店,问需要什么学历?需要做哪些准备?
李玉红说,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有与其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与其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设立零售药店,需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李玉红还详细介绍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一、申请制剂,提交拟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资格或职称证明、拟经营药品范围、拟经营场所、仓储设施、设备等材料。经食品药品部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准备。制剂完成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提交包括营业执照、质量管理文件、设备设施目录等材料。食品药品部组织现场验收,符合要求的,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李玉红表示,零售药店的筹建和验收已实现网上竞价。可以登录当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看服务指南,了解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也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为了进一步优化零售药店的设立程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探索和推进“一链办理”,将申请人必须依次办理的营业执照、药品零售许可证等审批事项整合为“一次申请、后台单独办理”,将“一案一流程”转变为“多任务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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