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女童被撞反担责 老人救4岁女童被撞身亡反担责怎么回事?
老人救4岁女童被撞身亡!家属质疑:为何见义勇为还要担责?
“我爸是为见义勇为没的,我要给他讨一个说法。”河北老人侯振林离开人世已经三个月了,他的儿子为父亲鸣不平。
今年3月9日,103国道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路段发生惊险一幕:
4岁女童独自横穿车水马龙的国道时,一辆汽车疾驰而来,开“摩的”的老人侯振林见状,疾步跑去抱起女童。随后,二人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老人不幸去世,女童颅脑损伤但无生命危险。
肇事车辆属重型厢式货车,处于左侧超车道上,而它本应在右边慢车道行驶。
事故发生后,香河县人民政府授予侯振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6月10日,红星新闻从香河县政法委证实了这一情况。
但随之而来的交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却让侯振林的家属很不能接受。香河县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侯振林三人同等责任。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紧急避险案件。侯振林的违法行为是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时造成的,相关部门应当在核实情况后将该违法行为信息予以消除。其家属也有权利向事故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并可要求相应的紧急避险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
事件回顾老人救女童身亡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今年3月9日中午,103国道京塘线河北香河县安平镇“金三角”路口,4岁女童独自横穿车水马龙的国道时,一辆汽车疾驰而来,小女孩懵在了路中间,而在附近“摩的”上的侯振林看到了这一幕,便从“摩的”上下来疾步跑去抱起了女童。随后,二人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
6月10日,侯振林的女儿侯超告诉红星新闻,父亲和女童被撞倒以后,就被送到了北京通州潞河医院。之后,女童被转往北京儿童医院。侯超的弟弟侯为最先赶到医院,当时父亲已经住进了ICU。侯超见到父亲的时候,他已经不能说话,不能睁眼,没有意识。
几小时内,医院给家属发了几份病危通知书。到当晚9时,侯振林还是没有抢救过来。
事发时,侯振林65岁,是事发地附近的安平镇农民,此前在某景区当了15年保安,如今因年老回家乡开“摩的”过活。侯超说,去年10月份,母亲心脏“犯了毛病”,家里的主要开支都是靠父亲开“摩的”的收入。
事故中横穿马路的女童姓邱,今年“五一”才满4周岁,她来自湖北随州市曾都区下属某村,父母在这里开了超市,她也跟着来了。
肇事货车司机姓史,来自山东,货车属于悬玉济世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一个月后,4月8日,香河县人民政府授予侯振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6月10日,香河县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向负责“见义勇为”认定的领导求证后,告诉红星新闻,上述情况属实。
侯振林的事迹在当地被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燕赵都市报报道。廊坊市文明办还在官方微信上为侯振林入选4月份“时代新人·河北好人”网络评议活动中,号召网友为其点赞留言。
侯振林的儿子侯为告诉红星新闻,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同时,县政法委的工作人员送来了证书和五万元奖金。被救者父亲,也给侯家送来锦旗:“奋不顾身、舍己救人;救命之恩,永生不忘。”
香河县本地的一个公众号“香河便民微平台”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他们感此善举,便联合网友收到众筹捐款3600元,除去鲜花、花圈、锦旗费用,将2910元送到了侯家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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