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8月22日电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局了解到,自9月15日起,浙江省将首次实行通报承诺制,轻微违法行为67起,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67起。这也意味着当市场主体违反这67条轻微违规行为时,将享受“首错免罚”的待遇。
这一通报承诺制度是浙江省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提高执法监督效率、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的新举措。
据了解,告知承诺制度一般适用于行政许可事项,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首次应用告知承诺制度。
67项清单包括广告监管、商标监管、许可注册、产品质量监管、计量标准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领域。
67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当事人自愿承诺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市场监管部门不予查处。
比如一家挂有“杭州最好的糖炒栗子”广告牌的炒货店,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应该罚款。新办法实施后,对尚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承诺予以纠正,首当其冲的错误将免除处罚。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会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重处罚相当。此外,将根据立法、法律法规的改革和废止以及执法实践,及时调整名单。
市场主体在签订承诺书后不履行承诺,或者整改后再次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的其他方面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其违法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接下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司法厅将加大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披露和承诺制度的实施力度,及时组织相关培训,高质量地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披露和承诺制度,最大限度地向市场主体释放执法的温暖和善意,进一步释放经营的活力,优化浙江省的经营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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