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何建明前往浙江省玉环县,介入一家没落企业的资产处置。去年2月2日,他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玉环警方逮捕。4月1日,玉环县法院一审宣判,何建明等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起诉指控
县委和县政府的非法集会和围堵
检方称,2012年3月,玉环县委员会应玉环海洋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成立了玉环海洋集团公司遗留历史问题处置小组,指导海洋集团开展相关重组工作。截至2012年5月和6月,处置团队已经确认了海洋集团人员的身份,对曾在海洋集团工作的员工进行了核实和登记,征求了他们对企业资产处置的意见,初步公示了海洋集团的固定资产,并开始遴选海洋集团成员代表。其中,包括被告王锡林在内的99%以上的人要求对集团进行财务审计和评价,并根据情况进行量化,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2012年11月,被告王锡林及部分成员对资产公示及代表人遴选方案不满,与被告牟商量,企图赶走处置团队。之后,王锡林、牟联系被告人何建明帮助其建言献策,将被告人邹双峰、王树峰等作为主要骨干聚集在一起,同意聘请集团董事长王锡林、何建明、牟、邹双峰担任远洋集团重要职务,王锡林承诺远洋集团由何建明、牟经营。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底,何建明、牟等集团相互合作,企图通过非法集会、围堵县委、县政府、占用海洋集团办公空间等方式,赶走处置团队,干扰解决海洋集团历史遗留问题,并成立以王西林为“董事长”的新董事会, 张贴海报,引导网络舆论,散布诽谤县委负责人和处置组领导的文章
一审判决
五名被告表示他们将上诉
法院认为,王锡林、何建明、牟、邹双峰、王树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远洋集团工作无法开展,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该受到惩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法院分别判处王锡林、何建明、牟、邹双峰、王树峰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其中,何建明被判3年8个月。
一审判决宣布后,五名被告在法庭上表示将上诉。
新闻扩展
何建明曾研究玉环供销社改制,出版过《剥夺》一书
何建明,1967年出生,丽江人。他的姐姐何介绍说,何建明从东北财经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华坪县建设银行进行资产评估。因为他会写材料,所以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但两年后,何建明选择离开,在云南财经大学任教。之后被调到经济体制与政策研究所。
“他只是想做一些调研,总结分析一下地方改制的问题。为了学习,有时他会在那里住几个月。”何蹇宏说,他哥哥在对玉环县坎门镇供销社改制进行深入调查后,写了《剥夺》,该书由中国广播电视国际出版社于2011年12月出版。何说,《剥夺》有247页,详细描述了何建明在做调查研究时遇到的人和事。
据当地媒体报道,何建明在得知3000多名老渔民受到不公平待遇后,于去年元旦应邀前往玉环县,干预玉环远洋集团这一没落企业的资产处置。
到达玉环县后,何建明开始用自己的特长帮助渔民撰写公告等文件,并发表公开信指责工作组“成为许傅生犯罪的保护伞”。后来,何建明组织老人在街上张贴大字报,反映朱郭利“包庇腐败,收受许傅生的别墅和数百万现金”。去年2月2日,何建明、牟、王西林、陈、王熙凤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玉环警方抓获。
去年6月27日,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董攀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上发布微博称,云南财经大学教师何建明于2月2日被玉环县公安局逮捕。何建明被抓或与他的《剥夺》一书有关,反映了县城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被侵占的情况。董攀也在微博上说,何健明是他大学同学。
去年6月28日,玉环警方回复了东盘微博。警方表示,何建明并非因出书被捕。2013年初,原玉环远洋集团部分员工多次与犯罪嫌疑人何建明、牟合谋,撰写诽谤材料、捏造虚构事实诬告、组织群众包围政府机关、张贴大字报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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