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株洲1月30日电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信用卡的普及速度正在加快,信用卡持卡人也在不断扩大。但很多持有者不知道如何合法使用,直到银行报案才意识到自己“不小心”触犯了刑法。仅2015年1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三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找人“提卡”找人“套现”是有风险的
信用卡可以透支,但也需要按时还款。现在市场上很多人自称能帮人“筹卡提现”,很多信用卡持有人相信这些“筹卡”少麻烦多钱。
2012年7月,程办了一张额度为10万的信用卡。他在麻将馆里打牌的时候,遇到了孔,孔主动提出帮他“升牌”、“套现”。
孔帮程按期还钱到银行维持信用,然后去小店刷POS机假消费,套现。孔为每套支付了1万元,并向程收取了200至300元。熟悉之后,孔在帮忙套现的时候直接扣了手续费,但不清楚程到底扣了多少。
正当程沉浸在“套现”的甜蜜中时,银行发来了催款信息。“直到银行发出书面催收通知,我才知道孔某没有按时还我,但孔某告诉我没关系,带我去银行交涉,并答应我会想办法。之后就联系不到孔了。”程表示,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银行以“信用卡欠款催收通知书”的形式催收还款4次,但他一直未支付欠款。
截至2013年7月30日,程名下的信用卡透支14万余元,其中程透支10万元,孔透支4万元。2015年1月23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对程提起公诉。
伪造文件处理卡和无休止的透支是不明智的
王有两个账户。他曾经花钱请人办理一个叫李某某的账户。照片是他自己的,但是他的出生日期和地址不同。王平日主要使用另一张身份证,出国、坐飞机、去银行办卡时使用李的身份。
2012年6月,利用李的身份,伪造房产证,到银行办理了1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之后将额度提高到15万元。王拿到名片后,就邀请朋友出去吃饭、买烟酒、旅游。短短四个月,他透支了近15万元。期间生意亏损,无力偿还信用卡,不得不向银行请求宽限。
经过多次沟通,2013年8月,王与银行就还款计划达成承诺书,承诺半个月后还款5万元,一个月后还款5万元,并于9月还清全部欠款。但王未履行承诺,银行见催款无效,遂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我做生意经常要花各种费用,平时有很多钱可以周转。我感觉在我有这么大一笔信用卡之前,我有能力还钱。”王说他一开始是按时还的,但是有一次请朋友去珠海澳门旅游,花了近10万,然后生意又亏损了,渐渐的就无力偿还了。
2015年1月27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
天元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仅一个月内,医院就处理了三起信用卡诈骗案件,部分信用卡持卡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违法。
《刑法》第196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假身份骗取的信用卡;使用无效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
其中“恶意透支”最为混乱,很多用户缺乏诚信和法律意识。他们认为透支信用卡只是暂时不还钱,不涉及信用卡诈骗。但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跟个人信用有很大关系,未来的工作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在申请信用卡的时候,要仔细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还款能力,量力而行。
在使用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在保证足够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进行适量的透支消费。如果是临时消费冲动导致还款能力超出,应及时与银行联系,签订书面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透支金额,避免因服务费用高、滞纳金导致还款压力越来越大,最终无法还款,并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采取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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