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起国防专利公开案。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一年的审理和六次开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裁定,孙兴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国家安全不是小事。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每个公民和组织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不正常的生活
“我刚刚又申请了我的专利。为什么有罪?”2015年12月,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张萍提出上诉。2016年4月2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萍35岁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本科,学的是尖端材料科学,毕业后进入国务院直属科研机构。工作多年,科研成果不断,获得高级工程师称号,成为科长。性格平淡的张萍,在公司不怎么说话,但因为能力出众,仍然受到同事和领导的赏识和尊重。
2005年,张平研究所进行了重组。事业蒸蒸日上的张萍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好的未来,毅然放弃了金饭碗,离开了研究所。从那以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因为不善交际,张萍离开研究所后换了几次工作,都不尽如人意。2009年,他终于来到中国季良大学,并被聘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萍没有教学经验,不会教书,在学院做一些简单的基础研究,收入不高。
“我在研究所的时候,负责了那么多专利项目,可以翻盘再用!”张平决定通过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来提高业绩收入。但是,他申请的专利不是普通的专利。
国家专利有两种,一种是普通专利,申请领域比较宽松,初审后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另一种是国防专利,普通人不知道,是保护与国防有关的发明专利,保证国防机密不泄露的特殊专利。
中国的国防专利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4月1日,第一批国防专利申请被受理。1990年7月30日,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时任CSTD颁布实施《国防专利条例》,中国国防专利制度正式建立。2004年9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了新的《国防专利条例》,成为现阶段我国国防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单行条例。
国防专利是涉及国防利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影响,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它和普通专利最大的区别在于保密性。防止国防专利泄露尤为重要。
张平在研究所承担的很多科研项目都与国防有关,所以都是以研究所的名义申请国防专利。
张平离开研究所时,不准按规定带走任何科研资料和数据。但是张平拿走了他几乎所有的成就。一个笔记本,记录他项目实验的原始数据;一张光盘存储多个项目的各种电子文件,包括申请国防专利时的公开文件和受理材料。而且这些都是机密。张萍拿走这些分类资料的时候没有想太多。“都是我自己努力,我只是拿自己的东西。”
“我申请的国防专利申请普通专利没有错。发明人是我,使用权也是我的。”虽然张平被列为涉密人员,接受了保密义务教育,但他显然不在乎保密。
2013年4月,张萍委托一家事务所为他申请普通专利。他并不担心自己的重复专利申请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是两个独立的体系,国防专利是不开放的。普通专利的检索和审查无法查明是否与国防专利重复。”他很幸运地想到:“评估先结束了。如果有问题,那么专利就撤回,人们也不会知道。”
通过初审后,普通专利将完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张平申请的普通专利很快被研究所发现。“他现在申请的这个普通专利的名称、内容、成果,和他之前在我院申请的国防专利基本一致!”和张萍一起在研究所工作的业务部副总经理魏伟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他竟然拿着我们的国防专利再申请普通专利!他明明知道我们的研究成果用于国防和军事。宣传过后,敌人会了解我们目前的军事研究水平,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魏没有立即向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报案,而是给张萍发了短信,警告他“保重”。张萍看到前任领导的短信后慌了。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泄露秘密,而是为了完成现任单位的绩效考核任务,不得不申请专利……”张萍在给魏伟的回复信息中“泪流满面”,并真诚道歉。魏伟没有再回答。张平立即向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专利。然而,这一切都为时已晚。
故意泄露罪及其处罚
2014年6月,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接到该所举报。由于犯罪嫌疑人张平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人,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属于渎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反渎职犯罪部门。
反诽谤局的案件调查组织者尹智慧介绍说,一开始就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一些讨论。此案涉及专利。张平的第二个专利申请也是为了个人经济利益。"最后应该定为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特殊犯罪,还是作为普通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
尹智慧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咨询了许多法律专家,最终确定了调查方向,并于10月份开始了初步调查。“张萍的专利是国家秘密,不再属于一般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他申请普通专利申请国防专利,必然会导致在互联网上泄露机密内容,使国家秘密为外人所知,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在侦查阶段,张平有一份讯问笔录、八份讯问笔录和两份个人笔录,他的多次供述给侦查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为了不依靠口供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负责审查起诉的知识产权检察院检察员周朝阳提前介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是已经签订保密协议,有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人。
周朝阳说:“要认定张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首先要确认张萍的主体身份。”
张萍在研究所工作期间,研究所严格按照程序认定其为保密人,并在审查认定表上签字。此外,调查人员还从研究所查获了一批书证和物证,如发放保密文件登记表、观看保密教育纪录片登记表、保密人员保密津贴登记表、保密人员在职保密承诺书等,均由张平本人签字。
“这些材料不仅澄清了张平作为犯罪主体的身份,也验证了他主观上知道所涉及的技术是国家机密。”周朝阳接着说道。
就损害后果而言,一般的玩忽职守罪要么是人身伤害,要么是经济损失,要么是影响较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损害后果相当特殊."周朝阳说:“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情节严重”有明确规定,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散布国家秘密”和“为个人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为了证实张萍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调查人员前往张萍所在学院查看津贴分配方案,同时得到学院院长的证言:“张萍每年有6个绩效考核点,如果完成,将有3万元左右的津贴。如果什么都没达到,就按比例扣。如果申请专利,可以获得2个性能点。”
因此,侦查人员认定张萍的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来回补充证据,准备了三四百页的书证。虽然张萍的两个律师在为自己的清白辩护,但我们一点也不担心。”周朝扬自豪地说:“只要证据充分,无论辩护人提出什么样的异议,我们的士兵都会挡水。”
2015年4月,雨花台区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起诉张萍。经过八个月的审判和五次庭审,法院判处他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张萍不服上诉。2016年4月20日二审维持原判。
国家安全是关于你和我的
法律在很多方面限制了我们的行为。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包括保守所知道的国家秘密。
国防建设领域一直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核心领域,也是科技创新最密集、高端、活跃的领域。魏巍说:“张平负责的项目,大部分是专门用于国防和军事领域的。公之于众之后,敌人就会明白我们目前的国防和军事研究水平,涉密后果无法估计。”
“如果M国知道中国导弹使用的材料种类,会采取针对性措施。如果R国知道我们国防最近在海军很努力,会不会也密切关注他们的技术研发?”比如周朝阳,“国防问题肯定不是我随便说说的。”
简单,但这就是原因。"
张平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是2004年《国防专利条例》颁布以来的首例国防专利公开案。“国家安全是重中之重,但法律对你自己来说是不够的。”尹智慧很高兴他们能打赢这场官司。“没有更多的预防,也没有真正的震惊。”
“这样才能显示国防专利制度的刚性,通过刑法威慑消除此类犯罪,让更多的人不再幸运。”雨花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顾说。
2016年4月15日,二审判决发布前五天,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整体国家安全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4月26日,恰逢世界知识产权日,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举办了“国家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会议就国家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四点共识:一是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深化国防秘密技术案件中的“两法衔接”;第三,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和信息交流;第四,大力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知识产权的意识。
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生表示:“张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反映出中国国家安全体系仍存在隐患。法律制裁只能阻止而不能消除这种罪行。”检察机关仍在探索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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