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1股票简称:锌业股份公告号: 2017-018
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现场和沟通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我。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的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非与会者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王明辉董事长主持,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大股东贷款展期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当日《关于公司大股东贷款展期相关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于恩源、张正东、、、投弃权票,非关联方董事张廷安、郭宗昌、郑、投弃权票。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宣布。
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000751股票简称:锌业股份公告号: 2017-019
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股东贷款展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30日,为推动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尽快实施,公司与大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有色”)签订《贷款协议》,葫芦岛有色向公司提供10.5亿元无息贷款,贷款期限6个月(详见2014年1月2日巨潮信息网)。预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仍有2.7亿元贷款无法归还葫芦岛有色;经协商,双方于2017年5月26日签订《贷款展期协议》,葫芦岛有色金属同意展期未偿贷款2.7亿元,贷款期限为半年,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利息。
2.相关关系说明:葫芦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岗区新昌路24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12076702XL
注册资本:16.6065亿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产品深加工、中间产品生产销售、综合利用产品、碳化硅产品、高纯产品及金属制品、外贸及海外期货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0.9007亿元;净资产-2.061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03.72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1)币种及贷款金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7亿元。
(2)贷款用途:公司尚未偿还延期贷款2.7亿元。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半年。
(4)借款利率: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利息。
(5)还款安排:在贷款期间,公司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的形式)偿还上述贷款,葫芦岛有色金属将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定价政策和交易基础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根据贷款金额计算。
动词 (verb的缩写)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大股东葫芦岛有色金属发放未偿贷款2.7亿元。
2.贷款展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在会前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这笔贷款是公司对大股东葫芦岛有色金属2.7亿元未偿贷款的展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本次贷款展期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供参考的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葫芦岛有色金属签订的《贷款展期协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宣布。
葫芦岛锌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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