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银行借记卡借给别人
这名大学生在一年内被“贷款”近300万英镑
小李接受记者采访
核心提示
据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在线”官方微信报道,12月10日,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小李一家前往记者处求助。小李说,他现在被一家银行不同地区的个人贷款中心催着。银行称小李欠本金加利息近300万元,此事告到法院。
从小李提供的一叠催款单和银行的运行记录中,记者看到他没有向银行偿还逾期贷款,共拖欠本息近300万元。小李说,一开始接到银行电话的时候,他以为对方搞错了。没想到今年5月有银行工作人员来学校跟他确认此事。
办5张银行卡
帮助学生“刷”
“5月11日中午,银行的人来找我。他们有三个人,一个是柳州个人贷款中心,一个是漳州个人贷款中心,一个是南宁的工作人员。”面对这份厚厚的文件,小李突然慌了。小李告诉记者,这张卡虽然是他自己做的,但一直是送给他初中同学李x强使用的。去年4月,小李开了一家网店。初中同学李x强听说后,让他多开银行卡,说可以用这些卡刷网店的口碑。
“我给他开了五张牌。当时他把开户的钱都给了我。我有时候在银行外面给钱,有时候出了银行之后再给钱。他也给了我当时设置的密码。绑定手机的程序是把他的手机给我。”小李回忆道。
借记卡丢了,但没有注销
不久后,李西强说,这些银行卡和U盾都丢了,帮不了小李的名声。小李认为这些只是借记卡。丢了就丢了,不去银行注销。直到收到银行催款单和银行流水记录,他才知道自己被同学骗了整整一年。
然而,李x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今年11月,银行对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小李不明白银行怎么能用借记卡借这么多钱。
旧债不还就会有新债
"我从来没有把身份证给过李x强,只是把银行卡给了他."小李说家里经济困难,也申请了相关补贴和相关的贫困证明。
记者看到,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中写明,小李名下的贷款是通过“质押贷款”进行的,质押贷款是银行推出的个人网上银行贷款产品,名为全流程网上自助质押贷款,贷款额度为5000元至3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1年,可回收。可质押的金融资产包括定期存款、存单、国债、理财产品等。
“他从2016年开始申请这张卡。一年之内,他从柳州和梧州借了两大笔钱。柳州最大一笔贷款约198万元,梧州约98万元。本息加起来,现在有300多万。他借的第一笔贷款没有还,第二、三、四笔贷款继续开放。”小李说。
案件将在柳州审理
李x强是怎么拿到这么多贷款的?记者致电某银行柳州个人贷款中心工作人员沈先生。
"这个申请需要身份证吗?"
“开通网银,网银已经在开户网点认证,这本身就是身份证。”
“有没有可能不抵押就贷款?”
“不行,一定要有房贷。”
"在法庭上提供这些相关信息方便吗?"
“你可以问法院,法院也有。我们已经交给法院了。”
记者了解到,12月26日,柳州市刘备区人民法院将审理此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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