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行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下属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促进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规范经营,有效控制下属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为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本制度所称下属公司是指与集团公司有隶属关系的下属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第三条加强对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控制公司资源、资产和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二章内部控制管理第五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则》及其上市公司配套指引的要求,集团应重点关注下属公司尤其是异地下属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资产处置、重要人员任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重要事项。第六条集团公司在建立和实施对下属公司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应加强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下属公司的组织设置应规范高效,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应合理授权下属公司的业务权限。财务报表应真实可靠,编制和报送流程应清晰规范。第七条集团公司应根据下属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当地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协调下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策略,监督下属公司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八条集团应随时对各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包括涵盖各下属公司主要问题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改进和实施情况、各关键业务流程的健全性、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下属公司重大和重要事项的管理和实施;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集团对下属公司员工的管理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合理编制组织架构岗位定额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岗位标准聘用员工,充分开发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第十条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员工的招聘、聘任、培训、薪酬、考核、劳动关系等人事相关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各下属公司的员工档案由下属公司按照员工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员工档案管理应规范、科学,确保员工工作服管理完整、安全、准确、及时。第十二条下属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对人事信息管理的要求,建立员工人事信息电子档案,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基本内容和统计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员工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第十三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对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和综合协调的职能。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各下属公司应全面实施预算管理,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总体要求,编制年度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各下属公司执行。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对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集团营运资金支持的,应经子公司批准后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实施。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告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各下属公司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各自的会计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所有资产,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第十八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各下属公司在日常会计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会计制度应遵循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第十九条集团财务审计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属各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第二十条集团财务审计部负责统一对外报表,各下属公司应按照集团上市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报告和提供会计信息。第五章重大事件管理第二十一条各下属公司应明确规定其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需要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可能对集团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交易或事件的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下属公司的发展规划和预算、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协议、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和处置、重大筹资活动、对外担保和相互保险、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应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协调下属公司的经营战略,督促下属公司制定相关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计划,确保集团公司总体目标和下属公司责任目标的实现。第二十三条对引起注册资本变动的筹资活动和重大筹资活动,下属公司应提出方案,经下属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二十四条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下属公司应建立备查簿,集团公司应负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当统一制定关联交易的政策和程序,并进行有效控制。母子公司关联交易及其控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系统》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应指导下属公司制定重大交易或事件的内部报告和外部披露制度。重大交易或事件的内部报告和外部披露流程及控制应符合《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制度》和《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哈尔滨秋林集团有限公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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