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谊压缩证券代码:000404公告号: 2017-054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年第四次特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全体董事。

2.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17年6月9日上午9: 00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出席会议。

公司应该投9个董事,实际投9个董事。

证券简称:华谊压缩证券代码:000404公告号: 2017-058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7年第四次特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全体监事。

2.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17年6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出席会议。

公司要投3个监事,实际投3个监事。

主持人:俞万春,监事会主席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下议案以书面表决方式获得通过:

一、《关于以预筹资金替代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新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置换行为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2016年股票配售公开发行计划和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替代已提前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3928.47万元。

详见当日《证券时报》和居巢信息网披露的《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替代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临时闲置股份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利用临时闲置配股募集的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产品的长短期合理组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临时闲置配股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见当日《证券时报》和居巢信息网披露的《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关于以临时闲置股份配售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供参考的文件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署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简称:华谊压缩证券代码:000404公告号: 2017-059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年6月9日,公司收到神湾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监管的通知。

沈万红原委任的罗杰女士及妙言女士为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及推荐代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监管期于2014年12月31日结束。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尚未用完,根据有关规定,沈万红元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监管职责。

鉴于沈万红源于2016年担任公司配股保荐人,并授权女士及尹先生担任公司配股保荐代表人,现由尹先生接替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持续监管。

至今,女士及殷先生一直担任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2016年配股的保荐代表人。

2017年6月10日

附上发起人代表的简历

妙言女士,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4年3月至今,在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8年6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担任狄龙新材料IPO项目发起人、通华顺IPO项目发起人代表、华谊压缩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配股项目发起人代表、凤凰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发起人代表。目前已申报审核的签约项目有恒通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

尹先生,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2013年7月至今,在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6年3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华谊压缩配售项目发起人代表。

证券简称:华谊压缩证券代码:000404公告号: 2017-060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加公司股份的公告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6月8日至6月9日利用2016年度业绩奖励基金和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1.购买人:董事兼总经理朱劲松先生、监事Cha夏纯女士、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副总经理王国庆先生、总工程师吴京华先生。

2.购买目的: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奖励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购买方以其奖励基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份。

3.购买方式:二级市场竞价购买。

4.购股数量及比例:2017年6月8日至6月9日,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个人账户购买公司股份,共计711,15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695,995,979股的0.102%。详情如下:

上述购买者自去年底至本次变更前买卖公司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将在2017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华谊公司559,623,953股压缩股份为基础,向全体股东分配股份。

上述所有购买者在本次配股支付期内全额认购其可分配股份。以上持股变动情况详见2017年6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第2017-052号。

上述购买者此次股权变动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期交易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增加的股份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承诺进行锁定。

6.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我承诺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公司的股份不会以任何市场手段减持,第二年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减持50%,第三年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减持剩余的50%。

除遵守上述规定外,本人还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购买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我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出售后6个月内不得再次购买;离开公司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7.公司股份的增加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的分配不符合上市要求。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谊压缩机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我们就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改为预筹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新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置换行为和审核程序符合本公司2016年股票配售和公开发行证券及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自收到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且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无变化,不损害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储存专用账户中提取3928元,47元置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提前投入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临时闲置股份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临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公司将临时闲置mash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以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配股方式投资保本理财产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建议,用临时闲置配股筹集的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签名:

谋文堂英凯张睿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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