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两院三部门负责人近日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授权发布:关于依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条例》全文如下

五部门出台法规保障律师权益。嫌疑犯是不允许被监视的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不受监视,办案机关人员不得派员到场。在阅卷过程中,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不受限制。上述内容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中首次提及。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1.《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两院三部解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两院三部解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726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