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5日电-秦皇岛市人民政府4月14日发布了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自15日起,已在秦皇岛市限购区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秦皇岛市居民家庭,暂不允许购买新商品房和二手房。
以下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住房产权,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下区域实行限购政策:海港区城市建成区、北戴河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二、本市非居民家庭在本市限制区域内拥有一套以上住房,不得购买新的商品房和二手房。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能提供六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购房时视同本市居民。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向限购对象出售住房。违反上述限制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四、暂停受理限购对象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已完成的土地供应项目,限期开工,尽快形成有效的市场供应。
六、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恶意炒作、囤积居奇、哄抬房价、变相涨价、哄抬物价、捆绑销售、搭售等违法行为。
购买时间以在当地房产部门信息系统网络上签订购买合同的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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