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难以保障,那么有没有其他方式解除?我们可以通过确认劳动者和雇主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来主张权利。关键是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案件简介

自2014年7月起,狗蛋与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某公司保管。在此期间,狗蛋从事物料配送工作。2016年7月12日,狗蛋向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2016年7月18日,仲裁委员会以“未按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为由,决定不受理该申请。

狗蛋不服通知,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狗蛋未能提交书面劳动合同,但他提交的证据,如就业证、饭卡、工作服、保温杯、雨伞等,均标有“广东有限公司”字样。

某公司辩称,就业证是为了方便收集狗蛋废品而发放的准入证,工作服等物品也是在做广告时发放的。狗蛋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关键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时,双方劳动关系明确,但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只能提供“就业证”、“工作服”等劳动证件时,双方也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

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公司作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狗蛋作为自然人,双方均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资格。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第二条,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明等能够证明你身份的文件。

本案中,狗蛋提交了就业证、饭卡、保温杯、雨伞、工作服等证据。部门、姓名、职位、编号等信息。在雇用证明上有明确说明,并盖有公司人事部门的专用章。饭卡、保温杯、雨伞、工作服上都印着一家公司的名字、照片、商标。从外在表现来看,足以证明狗蛋和一个公司之间是存在的。

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抗辩,即一家公司“为废物收集者办理了“工作许可证”,并向未指明的人分发“工作服”用于广告。一审宣判后,一家公司不服,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论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招用劳动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劳动者工作证、服务证明等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词。

其中,第1、3、4项的相关证明由发包人承担..."

总结经验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为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由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客观状态,即只要存在客观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在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等用工记录、考勤记录均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印制的用工证明、工作服等证明,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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