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天一社区一名年轻女子因婆媳关系僵化被丈夫殴打。她伤心欲绝,发誓要和丈夫离婚。宿豫区司法局在“依法惠民三行动”中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进行调解,使三方握手言和,一家人恢复了欢笑与欢笑。4月份以来,宿豫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富民惠民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了“律师真心惠民、公证关爱人民、法律援助关爱人民”三大行动。共调查解决矛盾纠纷112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件,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60余次,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律师“真诚造福人民”
该局成立了由23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小组,为该地区88家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诉讼代理等“个人”法律服务,解决中小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服务集团还发布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股份认定、抵押担保、融资、就业等。,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并及时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帮助中小企业估计和规避法律风险。开展“基层案例解释法律”活动,深入村,积极宣传“坑农害农”的常见行为和防范措施,向农民有效传播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学校、教堂、村、企业开展普法活动,近万人接受普法教育。
“暖心便民”公证
我局组织公证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积极介入房地产交易、征地拆迁、劳动关系和农民工权益保护,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做好社会“调节器”。降低服务门槛,积极关爱弱势群体,建立助残敬老等公共服务机制,减免收费3万多元。完善公证服务网络体系,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乡镇公证联络点全覆盖。制定公证为民服务的八项措施,即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证服务承诺制、窗口服务监督制、岗位责任公开制、公证书邮寄服务制、公证员“挂靠”定点服务制等。,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
法律援助“关爱人民”
4月13日,徐阿姨对宿豫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非常激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同时,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一次性受益”倡议,规定一般法律援助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分配”,对疑难、群体法律援助申请限期结案,最大限度实现“一次性受益”,让法律援助当事人尽可能少的逃跑。由于管理不善,某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拖欠88名工人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上访。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调解最终追回拖欠工资共计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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