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修改后的草案细化了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况。根据环境保护法,地方法规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每天持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我省修订草案规定了六种日常处罚行为,包括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成都晚报见习记者胡婷
1.《新修订四川省环保条例提请审议 细化按日连续计》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新修订四川省环保条例提请审议 细化按日连续计》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796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