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淮海路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儿子偷偷买了一只乌龟当宠物,但孩子太小,无法抚养,希望帮忙联系动物园送人。没想到警察把乌龟带到动物园,却意外得知乌龟是二级保护动物。
通讯员秦报道
扬子晚报记者严锐
7月25日,淮海路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电话,称10岁的儿子在玩手机时,在朋友圈发现微信业务卖乌龟,儿子背着他买了一只。现在乌龟在家都不知道喂什么,没法养。我希望警察能帮忙把他们送到动物园。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张先生居住的小区,从张先生手中接过刚刚快递过来的乌龟。警方提醒张先生不要让孩子知道手机的支付密码,以防止类似的不当消费。随后,警察把乌龟带到了红山动物园,但没想到的是,乌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竟然是一只受保护的动物。
经鉴定,此龟为豹纹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保护动物,但此龟在我国应作为二级保护动物进行保护。警察又联系了张先生,张先生听说乌龟是二级保护动物,就懵了。他立马显示孩子只在宠物代理微信业务的朋友圈看到一个广告,偷偷花了420买的乌龟。他不知道这个微信业务,对方加了自己。
目前,由于涉嫌非法销售濒危野生动物,警方已立案调查微信业务,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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