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在四川剑阁县下沙镇,一名男子与女友争吵时不小心坠入河中。
路过的大学生罗东来、何鑫等五名大学生跑到河边救人。在施救过程中,罗、何二人不幸落水身亡。3月14日,剑阁县委政法委拟对罗、何等五位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3月15日,参与救援的五位大学生中的一位告诉南都记者,他们五个人都不会游泳,当时情况紧急,手头上也没有可利用的工具,就用了搭人梯的方法,“想都没想就下去了”。另据南都记者从剑阁县殡仪馆了解到的消息,罗东来、何鑫的告别仪式将于3月16日下午举行。
5名大学生手拉手救落水者2人遇难,当事人称“当时想都没想”
据四川广元剑阁县公安局3月13日通报,3月12日晚,四川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外,梁某某与女友发生争吵,不慎坠落河中,同行朋友王某某立即施救,并向路人呼救。路过的罗某某(男,21岁,大三学生)、何某(男,21岁,大三学生)等5人听到呼救声后,跑到河边救人,在施救过程中,罗某某、何某二人落水。经消防、公安等全力施救,4人被救上岸,经现场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罗某某、何某已无生命特征,梁某某、王某某正在医院住院观察,暂无生命危险。
3月15日,当时参与救援的一位大学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们五个人都是高中同学,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当时,他们在火锅店吃完饭,在河边散步,听到河里有人在喊“救命”。听到声音,罗东来、何鑫中的一位“直接冲了过去”,剩下的人还没反应过来,也跟着冲了下去,五个人开始手拉着手,搭人梯救人。“(罗东来、何鑫)他们两个在斜坡上,斜坡下面就是水。我是中间的这个,一只脚在斜坡上,一只脚在平台上。后面两个人在平台上。”该同学说。
“斜坡特别滑,水下的人拉上第一个同学之后,斜坡上的两个同学(罗东来、何鑫)都不小心滑了一下,一下子就下去了。”该同学回忆,两位同学落水后,剩下的三人一人报警,一人脱衣服,想把衣服系成绳子扔下去,一人到路边求助。“我们找的士司机拿了一根绳子过来,但绳子太短了。后来,附近的店铺的老板拿来了管子,大家一起把水下的一个人拉了上来。后来警察来了,和大家一起又救上了另一个人。但这时候,我们下去的两个同学都看不见脑袋了。”
该同学表示,他们五个人都不会游泳,当时情况紧急,手头上也没有可利用的工具,就用了搭人梯的方法。“我们想都没想就直接下去了,第1个同学和第2个同学就开始手拉手了。当时都没有怎么思考。”
当地拟授予五名大学生“见义勇为公民”称号,两遇难者告别仪式将于16日举行
南都记者从剑阁县殡仪馆了解到,罗东来、何鑫的告别仪式将于3月16日下午举行。
谈及两位去世的同学,该同学十分悲痛、懊悔。据他介绍,他和何鑫、罗东来认识多年,关系十分要好。何鑫性格开朗、乐观,平时很爱笑,是一个爽快耿直的朋友。他高中时曾是体育特长生,大学还勤工俭学,补贴家用。罗东来的学习成绩特别好,高中时是班级班长。“有一次班费掉了,他冒雨在垃圾堆里找了数个小时。” 此外,罗东来还擅长踢足球,还曾带领班级夺得足球比赛的冠军。
3月14日,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发布《关于授予何鑫、罗东来等5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公示》。公示称,何鑫、罗东来、王一帆、杨珂焓、罗清扬五位在读大学生在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清江河边散步时,听到河里有人掉水呼叫“救命”,五人随即冲到河边,手拉手排成人梯,对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施救。其中何鑫、罗东来主动站到了接近水面最危险的河堤斜坡处,在施救过程中二人掉入水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表示,何鑫、罗东来这种不顾个人安危,舍已救人的光荣事迹,在广大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是社会正能量的典型代表。其精神应予以弘扬。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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