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青岛交警于12月1日在宜昌交警大队驻地举行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市工作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民警为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挂牌,“青岛00001”车牌也很快“发出”。
据了解,挂牌仪式启动当天全市120处电动自行车挂牌点同步启用,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我早上8点钟就过来,最后得偿所愿挂上了第1号电动自行车车牌。”车主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电动车符合条件,挂上了“青岛0000001”号电动车车牌非常开心。尹先生的电动自行车因为不具备脚踏功能,因此只能悬挂临时号牌。“我的电动自行车买了一年多了,再用三年也就好报废了,到时候再买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悬挂正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实施登记挂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有利于严厉打击盗窃、收赃、销赃、窝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及追赃返还,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辆违法行为,规范生产、销售秩序,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继续流入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朱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朱文华介绍,电动自行车挂牌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同时,朱文华还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主义以下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内容来源:据半岛网综合
1.《【0000001】专题0000001!青岛第一张电动自行车车牌发出》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0000001】专题0000001!青岛第一张电动自行车车牌发出》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2079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