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沸沸扬扬的王离婚案有了进展。8月15日上午9时,王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到朝阳法院起诉离婚并交纳诉讼费。王估算财产总额至少1亿元,故法院按暂定财产价值1亿元计收诉讼费249575元。离婚诉讼提出后,王称是“借钱交诉讼费”。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马蓉确实在转移财产,金额达1400万元。

8月16日上午,马蓉委托律师在朝阳法院立案。马蓉起诉王,要求于14日凌晨删除微博并就微博侵犯其名誉权道歉。

在这起离婚案中,微博曝光妻子出轨是否侵犯名誉权?王的财产将如何分割?如果马蓉转移财产是真的,法院会怎么说?网易新闻请研究婚姻法的律师王婷对此做了分析:

第一,名誉权与公众知情权的界限。

声誉是指人们对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能、声望、声誉和形象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这些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个人尊严的名誉,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公民、法人,损害其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本案中,王在微博上公布其妻子是否对其经纪人不忠,是否为虚构,并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是侵权2的重点。换句话说,王有作弊的证据吗?不是王在网上单方面的声明就能证明马蓉出轨,这在法律上需要完整的证据链。

二、王对有两项离婚要求。一是离婚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第二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1.首次离婚起诉。如果女方同意没有怀孕等不离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怀孕时、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有必要证明双方关系完全破裂。请参考《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即使马蓉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以根据证据做出离婚判决。

2.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后面分析。

第三,法律否定婚内恶意转移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危机中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取得相应的证据,比如银行明细来证明,有权依法要求多分,要求转移方少分或者不分。

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后向法院申请,避免更大的损失。

四。如何证明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多加分吗?

1.证明过错的证据有各种各样,开房收据、开房记录、录音录像、微信短信录音等等。但不建议过分费心取证,因为对财产分割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2.婚姻法中的过错指《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的非正当关系有三个层次:通奸、非法同居、重婚。从严格意义上说,婚姻法认定的过错是指非法同居和重婚,而通奸与非法同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过着稳定的生活

在实践中,法院对过错与适当关系程度的确定有不同的适用。部分法官认为没有正当关系可以认定过错,支持无过错方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会适当倾斜,不会过大。在判决中,有过错的一方不太可能留下干净的房子。

5.抚养权会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一般2岁以下的孩子应该由母亲抚养。一般来说,幼儿判给母亲的情况比较常见。考虑一般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一方生活作风出现大问题也会影响法官的判断。但若与随父或随母生活的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发生纠纷,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王夫妇和有两个孩子,他们在物质上都有能力抚养。综合考虑王和马蓉的经济实力,由王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在精神上,王是一个职业演员。如果她必须将孩子托付给别人以获得监护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由母亲抚养。

在王要分的财产中,豪车、迪奥等奢侈品是宋喆的“最爱”。33岁的宋哲在8年前对菲尼迪和迪奥的衣服充满热情。几年前,他是陈冠希的粉丝。

在王的离婚案中,前经纪人宋喆几乎一夜成名。因为王斥责他与马蓉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宋喆被网友视为“无良员工”。网民还猜测,宋喆可能与马蓉合谋转移王的资产。

从单个围观者的角度来看,宋喆的“与老板娘私通”和“为了老板的财产而图谋不轨”,无异于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毕竟,如果没有在王身边工作,宋哲很可能还是北京这座繁华都市里的一名普通科员。

为什么会因为宋喆之前的教育和经历而做出这样的论断?

淡无奇,甚至可以说是上一枚“学渣”。

简历显示,宋喆出生于1983年,北京石景山人;1989年,宋喆进入苹果园二小读小学;1995年进入西井中学读初中;1998年,北京市佳民中学读高中;2001年,宋喆进入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读大学。

官网介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属于北京市属的高等职业院校。大凡高考过的学生经常羡慕,在北京读上好大学更容易些。宋喆却去了一个高职院校读书,可见其学习成绩并不出色。

宋喆的人人网简历写道,2005年,他去了中国传媒大学继续读书。网上有消息称,宋喆读的是中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夜大,而且在英语三级考试中违规过。尚无法确认该消息的真实性。

2009年4月,宋喆进入华谊兄弟时代文化经纪公司上班。时年,宋喆26岁。2个月后的2009年6月,他就与王宝强产生了交集。人人网上传的照片显示,当时宋喆参加了王宝强主演的《我的兄弟叫顺溜》的发布会。

此时,比宋喆小一岁的王宝强,已凭借出演《盲井》、《天下无贼》、《士兵突击》等影视剧,入列国内一线明星。也是在2009年,王宝强与毕业于西北大学播音主持系的马蓉结婚。

影视巨星与美女校花的光环下,初入职场的宋喆,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当王宝强在发布会上被媒体团团围住时,宋喆在外圈拍几张照片,并且上传到了自己人人网《工作留念》的相册里。

宋喆的人人网上,无论个人状态还是照片,大多乏人问津。几乎没有太多同学与他互动。2009年前后,正是主打同学、朋友社交的人人网大火之时。

宋喆人人网的寥落,或许能从侧面反映出,宋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有些疏远。

从宋喆的人人网,可以大略还原出工作之前或工作伊始宋喆的状态。2008年8月之前,宋喆上传了大量的养猫逗狗的照片。他的个人状态,显得有些落寞与空虚。尽是诸如“你上哪儿玩去”、“把音箱开大点”等等,相当无聊。

2008年9月8日,宋喆说,“不知同甘共苦,只懂拿来索取。即便美若天仙,也仅昙花一现。”4天后,他继续发布状态感叹,“这是个分手的季节”。

此间,宋喆个人物质生活,开始产生质变。2008年9月,宋喆通过按揭在北京买了房,“开始做房奴”。此前的一个月,宋喆买了自己的车。他上传了多张车的照片。那是一辆黑色的起亚SUV。

但25岁的宋喆,不满足于此。他在回复同学的留言时说,“我不梦想这破车,我梦想布加迪威龙”。他的相册里,上传了多辆英菲尼迪、奥迪Q7、保时捷卡宴等豪车的照片。宋喆对这些豪车照片的描述是,“I like,再换就换他!”。

这次王宝强要求与马蓉分割的财产中,包括了宾利等豪车、迪奥等奢侈品。如果宋喆继续保持与马蓉的关系,等于他走捷径圆了8年前的梦想。当然,他可能通过这几年在王宝强身边的工作,早就梦想成真了。

看起来,2008年时,25岁的宋喆还是陈冠希的粉丝。他建了一个专门属于陈冠希与潮流品牌Visvim的相册,里面有不少陈冠希作着手势的照片。

2008年,宋喆在日志里分享了一个名为《佐罗之死》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偷情者幽会过程中跳楼的幽默。故事是这样的:

一日,佐罗到情妇家与情妇幽会。情妇问佐罗:“要是我丈夫回来了,怎么办?”

佐罗说:“没事儿,你丈夫要是回来了,我就从窗户跳下去,我的马会在下面接我的。”

情妇说:“要是听到三声敲门,就是我丈夫回来了。”

佐罗说:“我知道了。”

过了一会儿,天下雨了。突然传来“咚、咚、咚“三声敲门声。说是迟,那是快,佐罗从床上飞身跃下,一转眼,已经从窗户跳出。

情妇见佐罗已走,便去开门。

只见门前站着一匹马,对她说:“你告诉佐罗一声,外面下雨了,我在楼道里等他。”

1.《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最新消息 现在马蓉和王宝强离婚案怎样》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最新消息 现在马蓉和王宝强离婚案怎样》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2335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