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销售事件可以说是继秦始皇焚书后,中国文人绅士地位最低的山谷。当时江南流行着“探花一文不值”的说法,绅士阶层很容易看出清政府受到了怎样的残酷镇压。
“江南销售事件”当时被清政府称为“辛丑江南销售事件”、“顺治十七年江南抗谷事件”、“江南抗谷不纳案事件”等,所谓的“销售事件”是时代和后人对此事件的隐秘称呼。当时朝廷开始审理江南地区债务谷物、反谷物借口、这种演奏的销售案件。
实际上,中央财政收入不足,无法支付军级,所以要整顿全国财政,特别是财政部的江南财政。另外,清政府还想以追钱粮为由,与反对清政府的多官神社,特别是江南人士进行斗争。从朝廷的法令下达之日起,江南绅士们文雅高尚,打击也最大。但是,虽然是这样的大事件,但史书上很难找到踪迹,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
清初,由于朝廷财政困难,军级很急。前线作战部队已经不能按时支付军饷,形势越来越严重,已经有不少军队抢劫地方百姓的事了。各地监督官纷纷向法院上诉,请求调整钱财。但是,国库已经空了,一粒粮食也拿不出来。为此,法院只能将目光锁定在江南地区。
为了应对危机,户部命令江苏总裁向周国治偿还债务和债务,并限制他在2个月内缴纳所有欠的钱和粮食。为此,管理、家庭、意识三部分共同同意对绅士的粮食进行制裁规定为“新礼”,其严厉程度令人生气。
顺治17年11月,姐夫对嘉定县欠钱粮案进行了处罚。因为要走的路很长,相关人员很多,去北京审问的话会耽误时间,所以巡抚犯了义罪,那些抵制粮食、欺骗官府的人上京被判有罪。(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真理报》)在这次销售事件中,江苏总裁周国志成为核心人物,影响了事态的发展。
周国驰未能致力于对粮食债务的追缴,拖欠的数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逐渐增加。不仅如此,还遭到江南绅士的抵制。因此,朱国志把征收税金的责任推给当地的绅士和衙门,法院要求根据新的案件处罚这些人,并因此开始了江南邹湘的案件。
朱国志对绅士的跟踪非常严厉。甚至有些人只欠了1%就被降级了。有些人只欠了7块丝绸就被解雇了。根据他的高压政策,被弹劾的绅士们纷纷完成缴纳,没有能力缴纳,这是受到官府的督促,变得非常悲惨的。
这次销售事件中,林翰林院收编的叶芳很和蔼,欠了一里,降到了二级。所以这个清初的探花廊被民间剧称为“探花一文不值”。除了这个事件外,还有其他9名欠债的绅士冤枉地背黑锅,他们完全不捏庄稼,光荣地得罪了别人,但他们都受到了降级调用处分。
销售事件涉及的对象大多数是绅士,到底什么身份才算是绅士?江苏总裁朱国志对此没有认真确认,但匆忙地做了一本书。所以实际上,绅士的身份实际上没有几千人有书。后来法院对绅士的身份提出了明确的立场。
顺治十八年,法院下达训令。明朝神社不能被称为乡绅,本朝出使者不能被称为乡绅。这一规定反映了清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必须对清朝不合作的明朝乡绅彻底划清界限,取消他们的特权地位,从而建立服从清朝统治者的特权阶层。
正因为如此,销售事件爆发时,法院对现任官员的处分很轻,那些前朝绅士很严厉。清初神社在粮食上签名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给当时的金曲征收增加了不少难度。因此,清政府应该纠正他们,整理财政,纠正统治阶层的不稳定因素,以此来进行警世风。
然而,在对此次严厉的粮食、债务处罚定例的威逼下,斯文扫地的江南文人魂飞魄散,明朝乡绅的豪卖风气因此消失了。(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食子)对于这个江南销售事件,清朝官方事迹完全没有提及,因此,事件具体情况缺乏历史证据,这个大谜团至今仍然令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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